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500万盒制剂车间自动化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1/13 2:06:06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制药企业 | 项目编号 | 杭安科【评】字第161-2020号 | |||||
项目名称 |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500万盒制剂车间自动化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 目 简 介 | ||||||||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危险化学品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进行辨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共涉及乙醇、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氢氧化钠等6种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3】第57号,本项目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规定的数量,本项目未列入申领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范围。 2)其中天然气[富含甲烷的]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乙醇、天然气[富含甲烷的]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过氧化氢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盐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3)经过辨识,本建设项目存在着火灾、爆炸、中毒、灼烫、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高温、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为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 4)经辨识,本项目制剂固体车间单元、水针制剂车间均未构成生产场所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进行辨识,本项目属于天然气[富含甲烷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13〕3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定性、定量评价结果 1)本项目选址位于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在企业原有地块上进行改造。项目选址符合余杭区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2)本项目与周边敏感点保持安全防护间距,与相邻企业的相关建筑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的要求;周边企业与本项目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基本局限在各自厂区范围内;自然条件对本项目的安全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本项目的安全条件符合相关要求。 3)本项目生产工艺技术成熟,不属落后淘汰生产工艺。工艺布置能满足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4)采用多种定性、定量评价方法进行评价,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着火灾、爆炸、中毒、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灼烫、触电、车辆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发生火灾、爆炸引发的风险程度最大,其次为中毒窒息事故,其余事故引发的风险程度最小。 5)通过定性分析,认为在采取了充分的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的职业危害因素是可以控制的。 6)通过评价,认为本项目在工程设计、施工以及运营管理时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该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必须遵循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方针。 (2)建设项目设计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必须保证装置区与周围设施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符合要求;装置布置设计时除考虑防火防爆距离、安全距离、安全疏散通道要求的同时,还要保证有足够的空间便于作业人员进行操作与检修等。 (3)各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来完成。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试压、试漏试验,并请有相应资质检测单位进行法定的检测检验项目检测,提供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 (4)存在雷电、静电危害的生产间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雷、防静电措施。 (5)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组织,制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各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应积极利用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和安全周知卡等方式,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7)必须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8)项目竣工后,应当按规定再进行项目安全验收评价,以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安全预评价结论 | ||||||||
项目组长 | 金国艳 | 报告编制人 | 金国艳 | 报告审核人 | 蔡旭东 | |||
技术负责人 | 张群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
金国艳 | 工程师 | 1100000000302448 | ||||||
陈静 | 工程师 | 1100000000301594 | ||||||
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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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
2019.12 | 金国艳陈静 | 现场勘察 | ||||||
2019.12 | 金国艳 | 现场勘察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11.5 | |||||||
其他需公开的 内 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