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三废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1/13 2:24:12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项目编号 | 179-2020 | |||
项目名称 | 杭州新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三废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 |||||
项 目 简 介 | ||||||
杭州新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创建于2002年6月,原称建德市新德化工有限公司,是集科研、开发、生产、经营于一体的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为了公司进一步的发展和壮大,在杭州市建德高新技术产业园五马洲区块征地108亩,总投资33000万元(人民币),一期投资15800万元(人民币),新建厂房等约30416m2,对厂区整体搬迁,实施15000吨/年废有机溶剂资源化利用和5000吨/年有机化学品生产项目(一期),该项目已于2018年12月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随着安全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杭州新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了提升三废处置效率,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在现有产品设计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对车间一、车间二、污水处理辅助楼等部分物料供料方式、加料方式、配套精馏设备、冷却系统等优化调整。 项目建设内容: 1)车间一:主要进行N,N-二异丙基乙胺生产系统、N,N-二异丙基乙醇胺/ N,N-二乙基乙醇生产系统、三乙胺精馏提纯生产系统、四甲基氢氧化铵蒸馏结晶生产系统及附属尾气处理装置等设备设施改造; 2)车间二:主要对废有机溶剂资源化利用生产系统及废气废液处理装置进行改造; 3)甲类罐区:对其进行扩建,新增12只储罐,拆除原罐区二2只已停用的氯乙烷储罐,配套增设10台泵和4套装车鹤管; 4)三废处理区:新建RTO装置,对原有部分设备进行改造。 5)包装桶处理车间:改进废包装桶回收过程,制成冷轧薄板出售;增加一套废气吸收处理装置。 6)仓库三改建,减少占地面积。 7)本次改造提升项目不改变企业现有主要生产工艺,不改变现有产品类别及规模。 主要评价内容: 1、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乙酸乙酯、乙醇[无水]、2-丙醇、甲醇、甲苯、乙酸、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氢氧化钠溶液、稀释剂、醇基燃料; 甲苯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甲醇、乙醇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2、本项目存在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腐蚀灼烫、高温灼烫和低温冻伤、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淹溺、车辆伤害、毒害、噪声、高温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腐蚀灼烫。 3、本次技改项目所涉及的乙酸乙酯、甲醇、甲苯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本次技改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公司现有N,N-二异丙基乙胺生产、N,N-二异丙基乙醇胺生产、N,N-二乙基乙醇胺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烷基化工艺。 本次技改后甲类罐区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技改实施前新德环保原甲类罐区内罐组一和罐组二分别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其中罐组二(2只40m³氯乙烷储罐)由于与园区热电厂(建业热电)间距不足,处于停用状态,现正在实施重大危险源核销。 主要评价结果: 1)本次技改未新征土地,已在杭州市建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020-330182-77-03-101269,项目建设位置位于公司已有土地内;本项目新增设施不涉及落后淘汰装备。 2)本项目建设符合《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杭发改产业[2019]330号)和《建德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2010年~2015年)的要求。 3)本项目选址符合安全要求,项目内一般生产及储存设施与相邻工厂及周边设施安全间距符合《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2020修订版)》(GB 51283-2020)要求,甲类罐区的安全间距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的要求。 4)本项目对厂内周边设施及厂外相邻企业的影响可控;相邻企业安全事故不会对本项目造成严重影响,厂内相邻设施发生事故对本项目造成的影响可控。 5)本项目设施与厂外重要设施及厂内其他设施安全间距符合标准要求,总平面布置方案符合安全要求。 6)本项目新增生产内容所涉及的生产工艺成熟可靠,不涉及高危险性化学反应。 7)本项目设备大部分为新购入,少量设备利旧,利旧设备可满足生产要求。 8)本项目技改后,厂内储存设施储存能力仍可满足公司物料储存需求。 9)厂内现有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条件可满足本项目需求。 10)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对本项目进行分析,本项目存在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腐蚀灼烫、高温灼烫和低温冻伤、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淹溺、车辆伤害、毒害、噪声、高温等多种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Ⅳ级(灾难性的),中毒和窒息、腐蚀灼烫、触电、高处坠落、淹溺、车辆伤害等事故危险等级为Ⅲ级(危险的),高温灼烫和低温冻伤、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及毒害、噪声、高温危害等危险等级为Ⅱ级(临界级)。 11)采用危险度评价法对本项目重要设备进行评价,本次技改项目涉及的新建120m3;乙酸乙酯储罐、异丙醇储罐、甲醇储罐、乙醇储罐、甲苯储罐、稀释剂储罐、醇基燃料储罐的危险等级均为Ⅰ级,属高度危险,改建的80m³乙酸储罐、甲苯储罐以及新建RTO装置的危险等级为Ⅱ级,属中度危险,改建的三废处理区30 m³液碱罐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属于低度危险。 评价结论:本项目符合生产安全相关法规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45号公布,国家安监总局令[2015]79号修正)所规定的安全条件。 | ||||||
项目组长 | 沈博臣 | 报告编制人:沈博臣 | 报告审核人:郑波 | |||
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秦吉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
沈博臣 | 工程师 | S011032000110192001311 | ||||
蔡华伟 | 高工 | 16000000001001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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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
华永康 | 教高 | 化工 40 | ||||
孙桂荣 | 高工 | 安全工程50 | ||||
张永良 | 高工 | 化工设计34 | ||||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
2020.11.20 | 沈博臣 张新荣 | 现场调研和资料沟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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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 时间 | 2020年12月22日 | |||||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