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环益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烟尘灰资源化利用项目安全预评价 发布日期:2021/1/13 2:48:10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金属废料处理加工业 | 项目编号 | 200-2020 | |||||||
项目名称 | 浙江环益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烟尘灰资源化利用项目安全预评价 | |||||||||
项 目 简 介 | ||||||||||
浙江环益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位于浙江省桐庐县江南镇工业功能区,公司占地面积23.5万m2,建筑面积为10.8万m2,法定代表人为熊春华,现有员工500余人,是桐庐大地循环经济产业园的核心企业。 通过对浙江环益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烟尘灰资源化利用项目安全预评价,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辨识结果 (1)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涉及的盐酸和氨溶液为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和高毒物品。盐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本项目产品中未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为非危险化学品。 (2)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表明,评价项目建成运营后存在电气火灾、灼烫、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车辆伤害等危险因素以及粉尘、毒物、噪声等职业危害,其中中毒窒息、灼烫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3)“两重点一重大”辨识结果 ①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②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③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本项目涉及的烟尘灰资源利用车间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定性、定量评价结果 采用适当的评价方法对本项目进行了安全预评价,评价内容及结果简要归纳如下: (1)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本项目选址和总平面布置方案进行评价,认为选址及总平面布置方案符合安全要求。 (2)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区域的规划。 (3)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多种危险、有害因素。其中,危险程度最高的为中毒窒息和灼烫,其等级为Ⅲ级(危险性的);其他危害、有害因素,如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淹溺等,危险等级为Ⅱ级(临界的)。 (4)经过定性分析,自然条件对本项目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 (5)根据对辅配工程匹配性进行分析,本项目利用已有公用工程,有关水、电、气等的消耗和余量能满足本项目用量,公司现有设施完全可以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6)针对建设项目生产运营的危险特点,选取一些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分析。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应采取的防范措施等应作为本项目安全生产值得借鉴的经验教训。 3)安全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评价认为,浙江环益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烟尘灰资源化利用项目在已选厂址上按选定的工艺方案进行工程建设是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 | ||||||||||
项目组长 | 郑民钢 | 报告编制人 | 郑民钢 | 报告审核人 | 蔡华伟 | |||||
专业技术负责人 | 张群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秦吉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
郑民钢 | 高级工程师 | 1800000000100092 | ||||||||
陈静 | 工程师 | 17000000002005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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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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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 工 作 人 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
2020.7.20 | 郑民钢、陈静 |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 ||||||||
2020.8.31 | 郑民钢、陈静 |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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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20.12 | |||||||||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