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五洲燃料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1/13 2:49:14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项目编号 | 杭安科【评】字第204-2020号 | ||||
项目名称 | 平湖市五洲燃料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 ||||||
项 目 简 介 | |||||||
平湖市五洲燃料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注册地为浙江嘉兴平湖,注册资本108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煤炭批发、销售;金属材料及制品、建筑材料、针纺织品、橡胶制品等。公司现有职工4人,2019年销售收入九千万余元。公司为发展需要,拟增加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危险化学品业务。 平湖市五洲燃料有限公司现需办理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丙酸、丙烷、丙烯、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氮[压缩的或液化的]、2-丁醇、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甲醇、2-甲基-1-丙醇、甲烷、煤焦油、氢氧化钠、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乙二醇乙醚、乙二酸二乙酯、乙酸[含量>80%]、正丁醇等共22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委托我公司对其无储存经营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结论为: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论 2)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可知,在经营过程可能存在火灾、爆炸、中毒、车辆伤害、物体打击等危险性,其中火灾、爆炸是经营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通过采用安全检查表、事故案例分析等评价方法,并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对该经营单位的经营场所及安全管理的现状进行综合评价,发现其经营条件符合安全经营要求。 二、评价结论 经过本次安全评价,结论是:浙江中德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无仓储批发经营本评价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 |||||||
项目组长 | 斯黎明 | 报告编制人:孙颖 | 报告审核人:金国艳 | ||||
技术负责人 | 张群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秦吉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
斯黎明 | 二级安全评价师 | 1200000000200247 | |||||
孙 颖 | 三级安全评价师 | 17000000003010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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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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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
2020.9.20 | 孙颖 | 现场调研、搜集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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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 时间 | 2020年10月12日 | ||||||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