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新建年焚烧处理危险固废1.5万吨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发布日期:2021/1/13 3:02:20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项目编号 | 299-2019 | |||
项目名称 | 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新建年焚烧处理危险固废1.5万吨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 |||||
项 目 简 介 | ||||||
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晖公司”)前身为成立于2005 年的“上虞振兴固废处理有限公司”,是上虞区内专门从事危险固废焚烧处置企业,该公司于2016年被浙江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收购重组,同时更名为现在的“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为了解决上虞地区危险废物处置增长需求以及地方政府要求农牧废弃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的问题,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新征地80亩(位于规划经七东路、规划振兴大道交叉口西北角),新建年焚烧处理危险固废1.5万吨项目。 评价主要内容: 1、本项目厂址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周边环境符合安全要求。总平面布置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以焚烧方式处置危险废物和农牧废弃物。 3、①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氢氧化钠溶液、盐酸、硫酸、次氯酸钠溶液、漂白粉、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制冷剂R404a; ② 硫酸、盐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③ 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④ 危险废物存在易燃、毒性、感染性、腐蚀性等危险性质,火灾危险性为乙类。 4、本项目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腐蚀灼烫、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高温危害、低温伤害、噪声、粉尘等危险、有害因素。 5、本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6、本项目采用集散式控制系统(DCS)。 主要评价结果: 1)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及地方建设规划要求;总体设计、施工安装及施工监理均由资质单位负责实施;项目建设程序符合法规要求;本项目按法定程序实施试生产,试生产过程中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具备正常生产条件。 2)本项目厂址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条件良好,园区可提供良好的道路运输条件和配套设施,周边环境符合安全要求。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控制室位置符合安全要求,冷库布置符合安全要求,建(构)筑物耐火等级、防火分区面积、防火间距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3)本项目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设置情况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4)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处置和使用场所均设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周知卡,储存和使用条件满足安全要求;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及储存管理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5)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设置情况符合安全要求,各项公用工程供给可满足项目生产需求。 6)公司制定有专门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公司为作业人员配有必要的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7)公司具有基本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公司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8)公司针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公司根据应急救援需求配有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并定期维护;公司对应急预案按要求进行定期的应急演练,并记录。 9)本项目生产系统中,回转窑的危险等级为Ⅱ级(中度危险),其它主要装置危险等级均为III级(低度危险)。 10)本项目11个主要单元(工序)操作过程中危废收储存,危废预处理、进料,危废焚烧,焚烧余热回收利用,焚烧烟气净化及排放等操作危险程度为“显著危险”,其他单元(工序)操作过程均为“可能危险”或“稍有危险”。 评价结论:本次安全评价认为: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新建年焚烧处理危险固废1.5万吨项目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
项目组长 | 沈博臣 | 报告编制人:沈博臣 | 报告审核人:孟贵云 | |||
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秦吉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
沈博臣 | 工程师 | S011032000110192001311 | ||||
蔡华伟 | 高工 | 16000000001001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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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
华永康 | 教高 | 化工 40年 | ||||
周水鹤 | 高工 | 化工3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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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
2020.6.15 | 蔡华伟 郑波 张新荣 | 现场调研和资料沟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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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 时间 | 2020年10月23日 | |||||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