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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200kt/a液体环氧树脂及副产71.6kt/a工业盐、4.6kt/a粗甘油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1/13 3:03:19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化工行业

项目编号

杭安科【评】字第058-2020号

项目名称

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200kt/a液体环氧树脂及副产71.6kt/a工业盐、4.6kt/a粗甘油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项   目   简    介

本项目为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200kt/a液体环氧树脂及副产71.6kt/a工业盐、4.6kt/a粗甘油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本项目位于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绿茵路26号豪邦化工现有厂区,涉及环氧氯丙烷、甲苯、氢氧化钠溶液[≥30%]、盐酸、氮[压缩的]等危险化学品。

经辨识,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环氧氯丙烷、甲苯,涉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盐酸、甲苯;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及高毒物品。

本项目主要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腐蚀灼烫等危险、有害因素,同时也存在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噪声等危害。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本项目环氧树脂装置一、环氧树脂装置二分别构成了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项目所依托的乙类罐区及环氧氯丙烷罐组2构成了危险化学品一级重大危险源。。其他生产、储存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本项目可研报告,企业将按法规要求设计、安装相应的DCS自动化控制系统对本项目生产及储存装置、工艺过程实行自动化安全控制;将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对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计安装SIS系统。上述自动化控制设施将委托相应资质进行设计和安装。

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危险度评价法、定量风险分析、可靠性、匹配性分析、事故案例分析等评价方法,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该项目的安全进行综合评价,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当地产业政策;本项目选址和总平面布置符合安全要求,安全防护距离内无相应防护目标;工艺技术成熟、可靠,储运设施、公用工程设施满足本项目需求。因此,本次设立安全评价认为,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200kt/a液体环氧树脂及副产71.6kt/a工业盐、4.6kt/a粗甘油项目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安全条件要求。

项目组长

肖  敏

报告编制人:吴苏娟

报告审核人:晏金平

技术负责人

应海源

过程控制负责人

秦  吉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肖  敏

工程师

S011032000110191000511

吴苏娟

安评师

180000000030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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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限

汤菊萍

注安

32

王亚平

注安

31

宓  伟

高工

32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20.5.30

吴苏娟、晏金平

现场勘察

2020.10.25

吴苏娟、晏金平

现场勘察

2020.12.10

吴苏娟

现场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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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2020年12月17日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