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鑫富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4/25 1:56:04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生产 | 项目编号 | 115-2020 | |||||
项目名称 | 杭州鑫富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 目 简 介 | ||||||||
辨识结果 1)危险化学品辨识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进行辨识,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氮【压缩的】、一氯二氟甲烷R22、四氢呋喃、甲醇、乙醇、乙酸乙酯、盐酸、硫酸、乙酸[含量>80%]、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钠石灰[含氢氧化钠>4%]等11种属于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2020年)进行辨识,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国办函[2017]第120号)进行辨识,硫酸、盐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卫生部卫法监发[2003]142号)进行辨识,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12号公告,2013年)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的甲醇、乙酸乙酯、天然气[富含甲烷的]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年版)》(公安部公告)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触电、中毒和窒息,主要风险、有害因素存在的主要场所为溶剂使用、回收装置、储罐区等。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次生、衍生风险、有害因素包括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灼烫、物体打击、淹溺、高处坠落、噪声危害、雷电/静电等。 3)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GB18218-2018辨识,杭州鑫富科技有限公司各储存场所、生产场所均未单独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主要评价结果 1)公司建立了安全管理体系,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并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从业条件符合《杭州市危险化学品单位人员安全生产从业条件管理规定》(杭安监管审批〔2012〕52号)的规定; 2)本项目设备设施工艺的安全可靠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未采用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 3)特种设备领取了使用证; 4)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经安全培训后持证上岗,均在有效期内; 5)为作业人员配备了劳动防护用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6)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7)针对公司生产运营的危险特点,选取事故案例进行了分析。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应采取的防范措施等应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值得借鉴的经验教训。 评价结论 杭州鑫富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要求。 | ||||||||
项目组长 | 金国艳 | 报告编制人 | 金国艳 | 报告 审核人 | 蔡旭东 | |||
技术负责人 | 张群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
金国艳 | 工程师 | S011032000110191000421 | ||||||
陈静 | 工程师 | 1100000000301594 | ||||||
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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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
2020.10 | 金国艳陈静 | 现场勘察 | ||||||
2020.10 | 金国艳 | 现场勘察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1.15 | |||||||
其他需公开的 内 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