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天台海天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4/26 0:11:06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化工 | 项目编号 | 杭安科【评】字第142-2020号 | ||||
项目名称 | 浙江省天台海天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 目 简 介 | |||||||
浙江省天台海天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燃气)成立于1999年11月5日,位于天台县福溪街道上车村,法定代表人为黄幼华,注册资金贰佰万元,企业占地面积约5400m2,是一家从事瓶装燃气综合经营,灶具、厨房用具、钢瓶及灶具零部件销售、代理钢瓶检测的企业。 根据相关法规标准辨识得知,企业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企业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企业储存单元罐区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生产单元灌装间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认为,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达到要求后,浙江省天台海天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 |||||||
项目组长 | 斯黎明 | 报告编制人:姚 文 | 报告审核人:徐林梅 | ||||
技术负责人 | 郑民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秦吉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
斯黎明 | 工程师 | 二级安全评价师 | |||||
姚 文 | 工程师 | 三级安全评价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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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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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
2020.8.23 | 斯黎明、姚文 | 现场勘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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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 时间 | 2021.3.6 | ||||||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