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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垃圾、污泥、生物质焚烧发电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6/11 4:41:36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N7723固体废物治理

项目编号

2019013-2021

项目名称

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垃圾、污泥、生物质焚烧发电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   目   简    介

一、项目概况

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上虞区盖北镇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厂区总占地面积11.359hm2,现有资产规模3.7亿元,员工200余人,是集生活垃圾、污泥、生物质焚烧发电和集中供热于一体的新型环保能源企业,主要承担上虞地区生活垃圾和园区企业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无害化处置任务,同时向园区企业集中供热。

公司现建有1台日均处理500t的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1#炉,锅炉额定蒸发量为75t/h2台日均处理500t的机械炉排型垃圾焚烧炉(0#5#炉,锅炉额定蒸发量为43.3t/h,0#炉正在技改安装),以及2日均处理750t的循环流化80%含水率污泥焚烧炉(2#3#炉,锅炉额定蒸发量均为75t/h,配套1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1#机组)、1台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4#机组)、1台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2#机组)。即全厂垃圾和污泥焚烧机组为5炉(323机,正常情况下,垃圾焚烧处理能力1000t/d80%水率污泥焚烧处理750t/d。

公司另建有1130t/h生物质直燃锅炉(4#炉)1台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3#机组)。生物质发电工程与垃圾、污泥焚烧发电工程的热机系统、电气系统全部物理分开,没有任何联络。

配套系统包括:垃圾接收、储存系统,污泥接收、预处理系统,生物质储存、输送系统,灰渣储存、处理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电力系统,给水系统,点火油系统等。

二、危害辨识

危险、有害物质主要包括需要焚烧处理的生活垃圾及其渗滤液、垃圾发酵产生的气体、工业污泥、生物质燃料,以及焚烧产物和辅助材料等。其中,垃圾发酵产生的气体(沼气、硫化氢等)可导致火灾、爆炸和中毒窒息事故,是主要危险因素;特种设备多、电气设施多,特种设备事故、电气事故(电气火灾、触电)也是主要危险因素;辅助材料中(乙炔、液氨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液氨属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和高毒物品;盐酸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乙炔、柴油、液氨等易燃易爆,其危害性也应高度重视。

三、评价结果

经过定性、定量评价,认为:

1、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相关规划。

2、厂址自然条件、外部安全距离、交通运输条件、公用工程依托条件等符合相关规范及规定。

3、总平面布置(含建构筑物)总体上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4、工艺及设备选型符合相关规范及规定,不涉及限制类、淘汰类技术及设备。

5、热工自动化控制水平较高,配套设施供应能力有保障,设备设施总体上状态良好。

6、主要化学品危险源安全设施及措施配备符合要求,风险处于受控状态。

7、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符合相关法规、规定要求。

综合性评价结论:在全部落实整改意见并保证现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的前提下,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

项目组长

张晓民

报告编制人

张晓民

报告审核人

孟贵云

技术负责人

应海源

过程控制负责人

秦 吉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张晓民

高工

0800000000101470

蔡旭东

高工

S0110320000110191000443

郭春丽

高工

S011032000110191000549

技 术 专 家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限

冯晖

高工

20

陈国祥

教高

35

毛盛

高工

30

参加安全评价

工 作 人 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19.2.192019.5.21

2019.6.5

2020.11.23~24

张晓民

1、现场检查;2、应急培训;3、整改确认

报告提交时间

2021-1-16

其他需公开的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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