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化学试剂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发布日期:2021/7/11 7:11:07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项目编号 | 063-2021 | |||
项目名称 | 杭州化学试剂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 |||||
项 目 简 介 | ||||||
杭州化学试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学试剂公司”)始建于1960年,主要从事化学试剂、玻璃分析仪器、化工产品销售。1990年并入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电化”)成为其控股子公司,并从西湖区梵村迁入杭州市拱墅区北大桥化工区登云路402号。2011年因杭州市北大桥化工区改造需要,公司停止生产,由生产型企业变更为带储存经营的销售公司。2017年,由于杭州城市发展需要,公司位于北大桥化工区的储存场所拆除,公司经营场所搬迁至位于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红十五路9936号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内。 杭州化学试剂有限公司现租用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化学品仓库2中2#隔间(建筑面积204m2),并已申领带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化学试剂公司现经营200余种危险化学品,其中无储存经营危化品196种,带储存经营危化品6种。公司经营场所位于杭电化厂内办公大楼一楼西,储存场所位于杭电化厂内化学品仓库2中2#隔间(面积204m2)。 安全评价主要结果: 1)物质的危险性 化学试剂公司带储存经营过程涉及6种危险化学品,包括:乙醚、丙酮、甲苯、甲醇、乙醇、丁酮等。 其中乙醚为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甲苯、丙酮、丁酮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甲醇、乙醇[无水]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2)危险、有害因素 公司经营及储存过程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车辆伤害、触电、物体打击等,其中火灾、爆炸是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3)“两重点一重大” 化学试剂公司带储存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甲苯、甲醇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乙醚属于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本项目所租用的仓库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管二字[2003]38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5]79号修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06]第5号)等法规的相关要求,化学试剂公司的基本经营条件满足要求,经营现场符合安全要求。 5)企业所租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结构满足规范要求,与周边设施的防火间距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条件满足安全要求。 6)企业针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及销售措施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措施基本落实到位。 7)企业具有基本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并编制有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应资质,仓库管理人员持证上岗;企业已根据自身实际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内容配置应急器材,应急预案已在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评价结论:本次安全评价认为:杭州化学试剂有限公司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条件。 | ||||||
项目组长 | 沈博臣 | 报告编制人:沈博臣 | 报告审核人:孟贵云 | |||
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秦吉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
沈博臣 | 工程师 | S011032000110192001311 | ||||
蔡华伟 | 高工 | 16000000001001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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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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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
2021.4.21 | 沈博臣,蔡华伟 | 现场调研和资料沟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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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 时间 | 2021年5月11日 | |||||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