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江思怡新材料有限公司50万吨/年高分子(超高分子)聚醚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7/2 7:14:03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 项目编号 | 2020321-2021 | |||||
项目名称 | 浙江三江思怡新材料有限公司50万吨/年高分子(超高分子)聚醚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 |||||||
项 目 简 介 | ||||||||
浙江三江思怡新材料有限公司选址于嘉兴市海盐经济开发区实施50万吨/年高分子(超高分子)聚醚项目,拟分一期、二期实施,共涉及14种产品,均为非危险化学品,项目生产过程涉及使用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等危险化学品,并且使用量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规定数量,故浙江三江思怡新材料有限公司应当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项目涉及环氧丙烷、环氧乙烷等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环氧丙烷、环氧乙烷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金属钠、硼氢化钾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项目建成运行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含容器爆炸)、中毒窒息、灼烫、触电、物体打击、坍塌、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起重伤害、车辆伤害、淹溺及毒害、噪声、高温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含容器爆炸)、中毒窒息。 本次评价范围内1#乙氧基化单元、2#乙氧基化单元和原料产品罐组/环氧丙烷罐组构成了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建设项目位于海盐经济开发区新材料及化工园区,选址符合国家和当地规划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项目选址及总平面布置符合规范要求。项目与外部环境的相互影响,以及自然条件对本项目的影响可以接受,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项目工艺拟选用吉林鼎升的双相乙氧基化装置专有技术,企业与吉林鼎升科技有限公司签订《50万吨/年高分子(超高分子)聚醚项目技术许可及工艺编制合同》。生产过程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烷基化工艺,不涉及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 项目生产装置、设备均为新购,不涉淘汰工艺、设备。设备设施选型、选材可靠。环氧乙烷缓冲罐罐体和输送管道材料拟选用不锈钢,符合《工业用环氧乙烷》GB/T 13098、《关于加强环氧乙烷储运容器安全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文件要求。项目涉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均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承接。特种设备安全设施配备齐全。防爆区域内均采用防爆电器,防爆选型按照设计要求执行。 物料储存设施能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要求。项目配套物料供应及脱盐水、氮气、仪表空气、蒸汽、压缩空气等公用工程依托三江化工、嘉化能源、兴兴新能源等周边企业,之间已签订供应协议,富余能满足本次项目安全生产要求。项目拟安装自动化控制系统,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本报告对策措施中也提出相应对策措施。 本次安全评价认为:浙江三江思怡新材料有限公司50万吨/年高分子(超高分子)聚醚项目设立的安全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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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刘珊 | 报告编制人 | 刘珊 | 报告审核人 | 蔡旭东 | |||
技术负责人 | 张群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秦吉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
刘 珊 | 工程师 | 1100000000201988 | ||||||
钱泓超 | 工程师 | 1700000000300745 | ||||||
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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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
2020.12.28 | 刘珊、钱泓超 | 现场勘察 | ||||||
2021.3.2 | 刘珊 | 现场勘察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4.4 | |||||||
其他需公开的 内 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