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中节能泰来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象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7/13 8:04:54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固体废物治理” | 项目编号 | 杭安科【评】字第169-2019号 | |||
项目名称 | 象山中节能泰来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象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 目 简 介 | ||||||
项目内容备注项目名称象山中节能泰来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象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赋码机关:县发改局;项目代码:2019-330225-77-02-014252-000项目申请报告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工咨甲20120070041总平面设计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编号:A111003049安全评价单位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APJ-(国)-265生产能力序号生产能力生产线备注1 生活垃圾处理能力600吨/日两条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的炉排炉焚烧线其中一条300吨生产线为二期预留二、评价项目基本情况内 容所在章节项目合法性情况产业政策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第9号令公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第36号修订),“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属鼓励类(鼓励类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0项)。②根据《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本项目符合属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③根据《浙江省制造业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8年本)》(浙制造办[2008]2号),本项目属于属鼓励类。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第6.1.1章节规划象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取得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09)浙规选字第0240007号)。本项目选址符合当地规划。项目选址情况①厂址附近无各类保护区和敏感区,厂址选择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②厂址与周围企业、民居的距离符合有关安全卫生规范。③厂址所在地不存在不适合本项目建设的否决性自然条件;与周边企事业单位和居民无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第6.1.2章节内外因素相互影响拟建厂址所在地不存在不适合本项目建设的否决性自然条件,只要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定设计和建设,就可以有效地防范自然因素对本项目安全的影响。第6.1.3章节项目平面布置经过检查分析,认为本项目选址及总图布置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19)、《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的规定。第6.2章节主要工艺技术本项目拟采用的工艺技术方案是目前国内大部分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采用的工艺技术方案,经实践证明是成熟可靠的。第6.3.1章节辅助工程匹配性本项目根据工艺路线设有物料储存场所、辅助工程,经分析,能满足本项目的生产要求。本项目给排水、燃油系统、压缩空气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通风等辅助工程,经分析能满足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6.3.2章节第6.3.3章节第6.3.4章节第6.3.5章节主要原辅材料本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物质主要包括需要焚烧处理的生活垃圾及其渗沥液、焚烧产物和辅助材料等。部分辅助材料属危险化学品,其中,盐酸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第3.1章节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淹溺、噪声、高温等。其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第三章两重点一重大经辨识,乙炔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经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经辨识,储存单元和生产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第3.6章节三、安全评价结论本次安全评价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周边安全距离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与周围设施之间的相互影响可控;不存在否决性自然条件;总图布置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生产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成熟可靠。综上,象山中节能泰来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象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已选厂址上进行建设是可行的。四、 备注①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7723固体废物治理”。②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本项目不属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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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蔡华伟 | 报告编制人:蔡华伟 | 报告审核人:徐林梅 | |||
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秦吉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
蔡华伟 | 高工 | 1600000000100115 | ||||
郭春丽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16000000002004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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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
茅建明 | 高工 | 38 | ||||
徐存总 | 高工 | 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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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
2019.8.20 | 蔡华伟 徐林梅 | 现场调研和资料沟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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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 时间 | 2019年9月30日 | |||||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