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金狮涂料厂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7/15 7:08:15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项目编号 | 杭安科【评】字第067-2021号 | ||||
项目名称 | 桐庐金狮涂料厂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 目 简 介 | |||||||
企业生产醇酸树脂漆100吨;硝基漆类50吨;聚氨酯树脂漆类8吨;涂料用辅助材料102吨(稀释剂100吨,固化剂2吨)。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该企业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 企业使用丙酮、溶剂油、乙酸乙酯、乙酸正丁酯、醇酸树脂、二甲苯(对二甲苯)、甲基异丁基酮、乙酸乙二醇乙醚、环己酮、氨基树脂、异丙醇、正丁醇、聚氨酯树脂、2-丁氧基乙醇、丙二醇甲醚乙酸脂、甲苯、硝化棉溶液、2-丁酮等危险化学品。 经辨识,该企业不涉及剧毒品、监控危险化学品,甲基苯、丙酮属、2-丁酮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乙酸乙酯、甲基苯、硝化纤维性溶液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硝化纤维性溶液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该企业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企业在油漆生产过程中存在着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温、噪声、毒害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中毒是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 企业不涉及《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指导意见》规定的危险装置及危险工艺,采用装置危险度评价,结果显示装置危险度为低度危险。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可不安装安全生产自动化控制系统。本项目未强制要求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 桐庐金狮涂料厂260t/a油漆、稀释剂生产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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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周东 | 报告编制人:周东 | 报告审核人:孟贵云 | ||||
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秦吉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
郑民钢 | 一级评价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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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群杰 | 一级评价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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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博臣 | 二级评价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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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颖 | 三级评价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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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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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
2021.3.8 | 周东 |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 | |||||
| 郑民钢 |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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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 时间 | 2021年5月12日 | ||||||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