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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4万吨/年焚烧、2万吨/年等离子熔融危废处置、2万吨/年废盐资源化利用、4000吨/年(约60万只/年)废包装容器清洗回收项目( 发布日期:2021/7/15 7:58:27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危废处置

项目编号

杭安科【评】字第313-2020

项目名称

临海市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4万吨/年焚烧、2万吨/年等离子熔融危废处置、2万吨/年废盐资源化利用、4000/年(约60万只/年)废包装容器清洗回收项目(台州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及利用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     目     简    介

评价范围:临海市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4万吨/年焚烧、2万吨/年等离子熔融危废处置、2万吨/年废盐资源化利用、4000/年(约60万只/年)废包装容器清洗回收项目(台州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及利用项目),评价范围包括:危险废物收运系统、危废处理系统的主体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配套公用工程及生活管理服务设施等。

简介:

1)本项目代码:2020-331082-77-02-170811,并取得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通知,文号:临发改产业[2020]452号。本项目属于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焚烧处置项目,符合《“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要求,根据《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临自规设(头门港经济开发区)[2020]07号文件,改地块用地性质为环卫用地。其建设符合国家及当地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要求。

2)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四十三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8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含重金属废物安全处置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及运营”。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本项目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内。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3)经过检查分析,认为本项目选址及总图布置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2012年修订)等规范。

4)本项目对厂内周边设施及厂外相邻企业的影响可控;周边为空地和污水处理企业,其安全事故不会对本项目造成严重影响。

5)本项目设施与厂外重要设施及厂内其他设施安全间距符合标准要求。

6)本项目生产工艺成熟可靠,不涉及高危险性化学反应。

7)本项目设备均为新购入,设备可满足生产要求。

8)本项目储存设施储存能力可满足物料储存需求。

9)厂内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条件可满足本项目需求。

10)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对本项目进行分析,本项目存在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腐蚀灼烫、高温灼烫和低温冻伤、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淹溺、车辆伤害、毒害、噪声、高温等多种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Ⅳ级(灾难性的),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高处坠落、淹溺、车辆伤害等事故危险等级为Ⅲ级(危险的),高温灼烫和低温冻伤、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及毒害、噪声、高温危害等危险等级为Ⅱ级(临界级)。

11)报告从基本要求、总图布置、建(构)筑物、工艺系统、设备设施、消防及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管理、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提出安全对策与建议。

评价结论:临海市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4万吨/年焚烧、2万吨/年等离子熔融危废处置、2万吨/年废盐资源化利用、4000/年(约60万只/年)废包装容器清洗回收项目(台州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及利用项目)安全条件符合要求,在已选厂址上进行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组长

陈静

报告编制人:陈静

报告审核人:徐林梅

技术负责人

郑民钢

过程控制负责人

秦吉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蔡旭东

高级工程师

一级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20.3.11

陈静等

现场勘查

报告提交时间

2021517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