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饮料生产车间扩建工程(一期)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7/15 8:34:50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饮料生产 | 项目编号 | 杭安科【评】字第290-2019号 | ||||
项目名称 | 浙江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饮料生产车间扩建工程(一期)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 目 简 介 | |||||||
评价范围:根据安全评价合同,评价范围为建设单位饮料生产车间扩建工程(一期)。涉及的建筑物为扩建的1#综合厂房建筑占地面积为1700m2,建筑面积为7065m2;1#综合厂房拟设置年产250万标箱玻璃瓶装碳酸饮料及其他饮料生产线。 简介: 1)本项目为戊类厂房建设项目,拟建在原厂区内,经当地规划部门批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规划。 2)通过辨识,本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高温烫伤、容器爆炸、中毒窒息、碱腐蚀、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车辆伤害、及噪声、高温危害等,其中高温烫伤、容器爆炸、中毒窒息、碱腐蚀是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3)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对本项目发生各种事故的危险等级进行分析,并提出事故防范措施。本项目高温灼伤、容器爆炸、中毒窒息、火灾、碱腐蚀、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多种危险、有害因素。其中高温灼伤、容器爆炸、中毒窒息事故等级为Ⅲ级,一般情况下,虽不至于发生人员重大伤亡事故,但发生的机率较高,必须引起企业足够的重视。而其它的危险、有害因素给企业可能造成的危险性相对较小(II级),但也不可掉以轻心,应予以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以防事故发生。 4)采用危险度评价法评价,本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单元的危险度等级均为III级,属低度危险。 5)通过本项目安全条件的分析,认为本项目对外部环境、外部环境对本项目、自然条件对本项目的影响均在可接受范围内。 6)针对本项目实际,评价报告从项目选址和总平面布置;用电安全;安全管理及应急救援等方面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对策措施,建设单位应在本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 评价结论:本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各方在认真落实本可研和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在已选址场地,按选用的储运规模和方式是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 | |||||||
项目组长 | 陈静 | 报告编制人: 陈静 | 报告审核人:蔡旭东 | ||||
技术负责人 | 张群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秦吉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
金国艳 | 工程师 | 1600000000200505 | |||||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
2019.6 | 陈静 | 现场勘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12月 | ||||||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