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7/20 7:23:20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化工 | 项目编号 | 杭安科[评]字 第324-2019号 | ||||
项目名称 | 杭州电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 目 简 介 | |||||||
1、企业简介 杭州电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杭电化新材料”)成立于2016年4月,位于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临江高新园区”),是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杭电化”)的控股子公司,是由杭电化原氯化聚氯乙烯分公司、特种树脂分公司等改制成立,主要从事PVC特种树脂、氯醚树脂和氯化聚氯乙烯树脂(CPVC)及共混料等的生产和销售。企业总占地面积27.3亩,现有在职员工149人,其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人。 杭电化新材料现有1万t/a CPVC及共混装置、1.5万t/aCPVC装置、2万t/a PVC特种树脂、2500t/a氯醚树脂,现受企业委托,对其进行安全现状复评。 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国家安监总局等10部门[2015]第5号公告)等进行辨识得知:企业生产中涉及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氯乙烯、氯、乙烯基异丁醚、过硫酸铵、过氧化二碳酸-2-二乙基己酯[引发剂EHP]、过氧化新癸酸异丙基苯酯[CNP]、盐酸、硫酸、氢氧化钠溶液、次氯酸钠溶液等危险化学品。 其中,氮气属不燃气体;氯乙烯属易燃气体;氯属有毒气体;乙烯基异丁醚属易燃液体;过硫酸铵属氧化性固体;过氧化二碳酸-2-二乙基己酯、过氧化新癸酸异丙基苯酯属有机过氧化物;盐酸、硫酸、液碱、次氯酸钠溶液属于腐蚀性物质。 其它原辅物料如各种助剂和产品PVC特种树脂、氯醚树脂、CPVC等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根据相关法规辨识得知,企业生产中涉及高毒物品和重点监管危化品氯乙烯、氯;涉及剧毒化学品氯;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硫酸、盐酸;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2)经过辨识,企业生产过程主要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腐蚀灼烫危险、有害因素。 3)企业生产中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氯乙烯、氯;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聚合、氯化;企业配套的氯乙烯中间罐组已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位于原PVC项目区块闲置的水碱洗和分馏厂房外东侧,按设计的最大存在量进行辨识的结果),其余生产、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化品重大危险源。 企业实际限量作为中间储罐使用后,其配套的氯乙烯中间罐组仍构成了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 3、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认为,杭州电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现行法规要求,其具备生产许可证的延期换证条件。 | |||||||
项目组长 | 晏金平 | 报告编制人: 晏金平、郭春丽 | 报告审核人:孟贵云、应海源 | ||||
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秦吉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
晏金平 | 工程师 | 1700000000200501 | |||||
郭春丽 | 工程师 | 1600000000200472 | |||||
吴苏娟 | 安评师 | 1800000000300359 | |||||
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
于巨青 | 高工 | 25 | |||||
华永康 | 教高 | 41 | |||||
徐立伟 | 高工 | 29 | |||||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
2019.12.18 | 晏金平、郭春丽 | 现场勘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5.22 | ||||||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