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莲花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江山市通途综合功能服务站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7/26 5:34:01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化工 | 项目编号 | 杭安科【安评】字第111-2021号 | ||||
项目名称 | 江山市莲花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江山市通途综合功能服务站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项 目 简 介 | |||||||
评价范围:本次评价范围是江山市通途综合供能服务站,主要包括: 1)主要新建站房(1F)、加油区(罩棚为膜结构)、SF双层室外埋地卧式油罐区、充电桩区域。设置50m3埋地卧式柴油罐1只,30m3埋地卧式汽油罐2只,分别储存0#柴油和92#、95#汽油,设置2台双油品四枪潜油泵式加油机,共计8支加油枪;设置 1 台 120kW 充电桩整流柜、2 台充电桩; 2)涉及化学品:汽油、柴油,其中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 3)加油、充电工艺及站内配套公用工程设施。 项目内容: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国家安监总局等10部门[2015]第5号公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进行辨识得知:本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汽油,属易燃液体,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2)本项目涉及的柴油虽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但属于可燃液体。 3)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辨识得知: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高毒物品。 4)经辨识,本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中毒、触电、车辆伤害等,其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 5)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汽油;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该综合供能服务站各功能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6) (1)本项目选址位于衢州市江山市清湖街道泉家垄村;综合供能服务站站址、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符合规范要求,站内设施总平面布置及相互间的防火间距符合要求。 (2)经整改后,本项目已落实《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提出的各项安全设施。 (3)本项目在卸油、加油、充电工艺及设施、安全管理及事故应急等方面经安全检查评价得出,其符合安全经营条件。 评估结论: 本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认为,江山市莲华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江山市通途综合供能服务站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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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蔡旭东 | 报告编制人:蔡旭东 | 报告审核人:刘珊 | ||||
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秦吉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
蔡旭东 | 高级工程师 | S011032000110191000443 | |||||
斯黎明 | 高级工程师 | 1200000000200247 | |||||
张群杰 | 高级工程师 | 1100000000100515 | |||||
周东 | 工程师 | 0800000000101473 | |||||
孙颖 | 工程师 | 1700000000301010 | |||||
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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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
2020.5. | 蔡旭东、应海源 | 现场查看 | |||||
报告提交 时间 | 2021.5 | ||||||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