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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祥符水厂次氯酸钠改造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8/13 1:11:49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水业

项目编号

169-2018

项目名称

杭州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祥符水厂次氯酸钠改造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项   目   简    介

7.1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危险化学品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进行辨识,本项目装卸过程涉及过程中主要涉及危险化学品为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

2)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5]44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国办函[2017]120号)、《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化学工业部令〔1996〕第11号)和《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1998]1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品及监控化学品。

3)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涉及本项目存在灼烫、中毒、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淹溺、高温、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危害是腐蚀性溶液意外溅出而引起作业人员腐蚀灼伤。

4)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规定,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杭州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祥符水厂将不再是重大危险源企业。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7.2 定性、定量评价结果

1)本项目选址及周边环境、项目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安全进行评价,结果显示:本项目场址选择、周边安全间距、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安全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的要求。

2)本项目工艺成熟、可靠,为常见的水厂消毒工艺。

3)加药间按照设计的要求施工、安装、调试到位。

4)安全预评价提出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设施是已经落实和安装。

5)加药间合理、规范选用设备、设施、装置,具有足够的安全性、可靠性。

7.3安全验收评价结果

本次安全验收评价认为:杭州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祥符水厂次氯酸钠改造项目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项目组长

金国艳

报告编制人

金国艳

报告审核人

蔡旭东

技术负责人

张群杰

过程控制负责人

秦吉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金国艳

工程师

1600000000200505

陈静

工程师

1700000000200560

技 术 专 家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限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19.5

金国艳

现场勘察

2019.5

金国艳

现场勘察

报告提交时间

2019.4

其他需公开的

内    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