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60万平方米LED用高散热及背光材料生产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8/13 2:12:49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 | 项目编号 | 2018014-2019 | |||||
项目名称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60万平方米LED用高散热及背光材料生产线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 目 简 介 | ||||||||
通过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并且应用适当的安全评价方法对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60万平方米LED用高散热及背光材料生产线进行安全评价,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本次评价范围内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环氧树脂(含20%丙酮)、2-丁酮、N,N-二甲基甲酰胺、环氧树脂胶液、氯二氟甲烷、天然气。上述危险化学品中2-丁酮属于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天然气为重点监管危化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 本项目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中毒、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灼烫、车辆伤害,其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辨识,本项目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评价认为,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达到要求后是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 | ||||||||
项目组长 | 刘珊 | 报告编制人 | 刘珊 | 报告审核人 | 蔡旭东 | |||
技术负责人 | 张群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秦吉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
刘 珊 | 高工 | 11000000002019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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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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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
2018 ~2019.8多次现场 | 刘珊等 | 现场勘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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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19.11.12 | |||||||
其他需公开的 内 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