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天然气有限公司庆元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安全预评价 发布日期:2021/8/13 2:40:54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化工 | 项目编号 | 139-2019 | ||||
项目名称 | 庆元县天然气有限公司庆元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安全预评价 | ||||||
项 目 简 介 | |||||||
评价范围: 庆元县天然气有限公司庆元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范围包括: LNG气化站3座:即五都LNG气化站、城区LNG气化站、竹口LNG气化站。 LNG瓶组站1座。 中压管道32km:管径De110~De200。 简介: 庆元县天然气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成立,为国有控股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股东方为浙江省能源集团城市燃气有限公司90%控股,庆元县国资公司10%参股。 庆元县天然气利用工程(2018-2020年)拟建五都LNG气化站1座、LNG瓶组站1座、城区LNG气化站1座、市政中压管道18.4km。远期(2021-2025年)拟建成庆元竹口LNG气化站1座、市政中压管道约13.6km。 评价结论: 本评价认为,该项目采取的生产工艺较成熟可靠,技术较先进,符合本质安全的要求方向;建设项目选址及布局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行政规章、规范的要求;工程项目可研报告中采取的安全生产措施和设施,能够大大降低项目的固有危险性,有助于工程本质安全化程度的提高,该建设项目认真执行项目可研报告中的安全措施并落实本评价报告的补充安全措施后,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可以实现潜在危险、有害因素的有效控制,保证生产安全稳定。工程应在设计、制造、施工和今后生产运行过程中,按国家有关要求做好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 “三同时”建设要求,落实安全设施的建设,工程建成投产后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 |||||||
项目组长 | 高峰 | 报告编制人:陈浩 | 报告审核人:蔡旭东 | ||||
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
陈浩 | 工程师 | 1700000000300891 | |||||
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
陈国祥 |
|
| |||||
王杏芳 |
|
| |||||
车进 |
|
| |||||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
2019.06.12 | 高峰、陈浩 | 现场勘察 | |||||
报告提交 时间 | 2019年12月31日 | ||||||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