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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杭州市七格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8/19 7:16:52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市政

项目编号

杭安科【安评】字第378-2018

项目名称

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杭州市七格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   目   简    介

评价范围:本次评价的对象为对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杭州市七格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

生产规模:新建污水及污泥处理工程,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为新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为30万吨/日;二期工程为新建污泥处理厂,污泥处理规模1600/日,其中二期工程公司已另行委托实施,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涉及建构筑物:一期工程包括箱体、鼓风机房、机修车间、深度处理车间及配套管理用房(含周边居民活动中心用房)。

七格污水厂区内的原有的中控楼、传达室、警卫室等其他生产车间、辅助设施、办公楼在本报告仅做周边环境描述,不属本次评价范围。

项目内容:

1)本项目主要从事污水污泥处理,属于污水厂中处理工艺一部分。

2)经过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

3)经过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

4)经过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5)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预测项目在建成投产后的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是中毒窒息、火灾、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灼烫、物体打击、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高温、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中毒窒息、火灾。

6)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对系统综合安全进行分析评价,结果表明:项目存在的危险等级最高的的因素是中毒窒息、火灾,危险性为Ⅲ级,其余的危险等级属Ⅱ级。针对各类危险、有害因素,本评价报告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希望项目建设、设计、施工各方予以研究、采纳。

7)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系统厂址及总平面布置进行分析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在选址、建筑物防火等级及安全间距、占地面积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

8)根据评价,本项目无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安装的强制要求。

9通过职业卫生安全评价,结果表明,如果在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上采取必要的防毒、防噪措施,该工程作业环境中的有害因素是可以控制在国家相关标准允许范围内的。

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评价认为,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闲林水厂二期工程,应充分落实项目初步设计说明及本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在已选场址、按选定的工艺方案进行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组长

蔡旭东

报告编制人:蔡旭东

报告审核人:刘珊

技术负责人

应海源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蔡旭东

工程师

1500000000200377

陈静

工程师

1700000000200560

技术专家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限

张永良

高工

35

孙桂荣

高工

45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18.10.10

蔡旭东

现场查看

 

 

 

报告提交

时间

2019.8.8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