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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新化综合服务有限公司58100吨/年废酸、11600吨/年废碱、10000吨/年废有机溶剂资源化综合利用迁建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8/21 4:20:33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

行业

危险废物治理(7724)

项目编号

杭安科【评】字第2019309-2020号

项目名称

建德市新化综合服务有限公司58100/年废酸、11600/年废碱、10000/年废有机溶剂资源化综合利用迁建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项   目   简    介

建德市新化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由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组建的独立子公司,现位于建德市新安江镇东部的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即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华基地,其距离建德市城区约7.5km,毗邻320国道和杭新景高速。公司现有员工49人,设专职安全员1名。公司是一家专业综合处理废酸、废碱、废有机溶剂的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已取得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目前主要生产磷酸二氢铵、磷酸二氢钾、硫酸铵、醋酸钠等非危险化学品。

为满足本地区日益增长的危险废物处置需求,同时响应政府“企业统一入园、统一规划”号召,公司拟实施整体搬迁。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见下表。

1-1  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建德市新化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项目建设地址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洋基地登记机关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代表人包江峰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100万成立时间2000年03月30日联系人席建良联系电话15988199636经营范围制造:废混合酸加工以及本厂产品包装物;销售:本企业生产复合肥及废旧物资(详见营业执照)。

本评价报告系针对公司58100/年废酸、11600/年废碱、10000/年废有机溶剂资源化综合利用迁建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辨识结果:

1)物质辨识

经辨识,本项目原辅材料及产品中共涉及21种危险化学品。本项目属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共涉及3类危险废物的处置,同时涉及11类危险废物的储存(包括水煤浆制气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原料的储存)。

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辨识,本项目物料涉及4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液氨、废混合溶剂(含44.7%甲醇、1%乙酸乙酯)、混合溶剂(含甲醇、乙酸乙酯)、天然气(RTO用燃料)。

经辨识共涉及1种剧毒化学品(三正丁胺)的生产及储存,涉及3种易制毒化学品(盐酸、硫酸、丙酮,均属第三类),涉及1种易制爆化学品(双氧水溶液)的使用。具体详见表8-1、8-2、8-3。

本项目属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同时涉及危险废物的处置。应按规定取得相应《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主要危险因素辨识

经过辨识,企业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噪声、粉尘、淹溺、车辆伤害、噪声、触电等,其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

3)两重点一重大辨识

1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物料涉及4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液氨、废混合溶剂(含44.7%甲醇、1%乙酸乙酯)、混合溶剂(含甲醇、乙酸乙酯)、天然气。

2)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3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本项目甲类罐区(含罐组一及罐组二)储存场所单元已单独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果:

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危险度评价法、池火灾模拟等对本项目安全条件进行分析、评价,结果显示:

1)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项目选址及周边环境、项目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安全进行评价,结果显示:本项目场址选择、周边安全间距、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安全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20571-2014)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要求。

项目现阶段还未深入设计的内容,已在对策措施中提出。

2)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结果表明:

本项目存在发生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噪声、粉尘、淹溺、车辆伤害等事故的危险源和触发因素。

项目生产及储存过程中的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事故、灼烫危险等级为III级(危险的),即是会造成人员和系统损坏的事故,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

其他事故则为Ⅱ级(临界的),即作为一个企业,存在着引发这些事故的因素(触发条件),也存在着发生这些事故的可能,但从事故可能发生的频率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而言,其危险程度相对较轻。

3)通过危险度评价可知

本项目生产装置单元的危险等级均为级(低度危险),储存单元中储罐区的危险度分级为Ⅰ级(三正丁胺、三乙胺、二异丙胺、异丙醚、混合丙酮、混合溶剂、甲类废液、醋酸等可燃易燃有毒物料储罐)及Ⅱ级(盐酸、硫酸、磷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氨水等腐蚀性物料储罐)。

4)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

本项目甲类罐区和生产装置、甲类仓库及危废库均应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本次评价针对储罐区及蒸(精)馏单元操作的自动化控制要求已在第七章对策措施中提出相应要求。

下一步设计中应细化和明确各控制参数的设置和自动化控制室的设置。

4)通过对本项目的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计算及分析结果:风险基准线内无相应的防护目标,个人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社会风险在可接收区和尽可能降低区,企业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来降低风险。

5)采用事故后果模拟可知,公司发生池火灾事故及氨泄漏引发人员中毒事故的影响范围均基本局限在本项目界区范围内。

评价结论:

经过本次安全评价,结论是:建德市新化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年产58100/年废酸、11600/年废碱、10000/年废有机溶剂资源化综合利用迁建项目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安全条件。

项目组长

徐林梅

报告编制人: 徐林梅

报告审核人: 蔡华伟

技术负责人

郑民钢

过程控制负责人

秦 吉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徐林梅

高级工程师

1100000000100468

张晓民

高级工程师

0800000000101473

 

 

 

技术专家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限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20.10.9

徐林梅、张晓民

现场调研

 

 

 

 

 

 

 

 

 

报告提交

时间

2020年12月16日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3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