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宜邦橡胶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8/21 4:35:07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之合成橡胶制造(2652) | 项目编号 | 杭安科【评】字第006-2020号 | ||||
项目名称 | 杭州宜邦橡胶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 目 简 介 | |||||||
杭州宜邦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用名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路豪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8日,由杭州盛韵贸易有限公司、杭实国贸投资(杭州)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宁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敦信四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组建,是一家橡胶制品、针纺织品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通过阿里拍卖网上竞买方式取得了杭州浙晨橡胶有限公司位于杭州钱塘新区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的房地产、机器设备等装置所有权。2018年09月29日公司变更企业名称为杭州宜邦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定代表人娄建华。 杭州浙晨橡胶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注册成立,主要生产丁苯橡胶产品。公司10万吨/年丁苯橡胶项目采用一次规划分期(2期)实施建设,其一期工程(5万吨/年丁苯橡胶)于2011年3月建设完成,二期工程(5万吨/年丁苯充油胶)于2012年12月底建设完成,于2014年2月14日通过了原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竣工验收,同时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司于2017年10月按规定进行了延期变更。2018年因财务担保等原因在阿里拍卖网被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路豪贸易有限公司竞拍取得相应土地、房产、设备装置所有权。公司取得原杭州浙晨橡胶有限公司的所有权后参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的要求邀请我公司及专家到现场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同时结合园区社会化服务单位提出的现场存在的问题,对丁二烯储存及配制区的电气线路配管、丁二烯卸车压缩机变换、设备及管道的防腐蚀处理、设备及管道的检测检验、自动化控制系统及安全仪表系统的更换及调试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整改。 2018年6月杭州浙晨橡胶有限公司进行全面停产检修。同时9月公司通过网上公开拍卖形式取得杭州浙晨橡胶有限公司土地及装置所有权。公司取得所有权后保留了公司绝大部分中层干部以上人员及生产骨干,并根据法定程序着手进行包括设备设施、建筑物等资产所有权的变更以及设计图纸在内各种资料的交接,同时根据生产储存装置现状制定各种检测、检验、设备及管道系统的检修、更换计划。在征得当地和各相应法定审批主管部门的认可后公司于2019年12月参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程序及要求着手准备复工复产工作。 2020年4月11日,公司组织专家对复产方案进行评审。 2020年6月15日经专家现场确认达到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公司非充油丁苯软胶生产线开始投料复工生产。到目前为止,公司非充油丁苯软胶生产线已安全稳定运行4个多月,充油软胶生产线已安全稳定运行近3个月。 公司基本情况见表1-1。 表1-1建设单位简介 本次仅针对10万吨/年丁苯橡胶的生产、储存设施及配套辅助设施、公用设施(供水、供电、供热、供氮等)、安全生产管理现状进行安全评价。 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进行辨识,公司丁苯橡胶生产过程中共涉及1,3-丁二烯[稳定的]、苯乙烯[稳定的]、天然气[富含甲烷的]、煤油、氨、氮[压缩的或液化的]、过氧化氢对孟烷、连二亚硫酸钠、亚硝酸钠、硫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盐酸等共13种危险化学品。分属易燃气体、加压气体、易燃液体、自热物质和混合物、氧化性物质、有机过氧化物、腐蚀品,其中主要物质为易燃气体及易燃液体。 公司产品丁苯橡胶不属危险化学品,但其回收丁二烯(副产品)和苯乙烯(副产品)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被列名,公司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按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表 1-2 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品种及规模 2)特殊管制的化学品 (1)盐酸、硫酸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2)丁二烯、苯乙烯、氨、天然气(火炬用气)属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未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3)涉及1种高毒危险化学品(氨)。 (4)未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3)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公司涉及《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中规定的1种危险化工工艺——聚合危险工艺。 4)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公司界区共有5个单元(丁二烯储存及配制单元、氨冷冻站单元、单体回收单元、苯乙烯储存及配制单元、聚合单元),已分别构成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主要危险物质为1,3-丁二烯、苯乙烯、液氨、过氧化氢对孟烷 、亚硝酸钠及煤油。 表1-3 公司界区重大危险源概况 序号单元名称重大危险源级别危险物质1丁二烯储存及配制单元一级丁二烯2单体回收三级丁二烯、苯乙烯3氨冷冻站单元三级氨4苯乙烯储存及配制单元四级苯乙烯5聚合单元四级丁二烯、氨、苯乙烯、过氧化氢对孟烷 公司重大危险源已经钱塘新区应急管理局登记、备案。 5)危险、有害因素 该公司生产运营中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淹溺、车辆伤害及毒害、粉尘、噪声、高温等。 其中,主要危险因素是危险物质泄漏及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 评价结果: 1)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对各场所及作业过程发生安全事故的危险性进行定性评定,并提出相应防范措施(见附表4-1),评价结果公司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危险等级最高,为Ⅳ级(灾难性的,可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及系统严重破坏的,必须予以果断排除并进行重点防范)。 2)运用危险度评价法对各个作业工序分析评价可知,丁二烯储存及配制(Ⅰ级)、苯乙烯储存及配制(Ⅰ级)、重油储罐(Ⅱ级)、聚合反应(Ⅰ级)、单体回收(Ⅰ级或Ⅱ级)及配套的氨冷冻(Ⅰ级)、过氧化氢对孟烷储存工序(Ⅰ级)的危险等级均为Ⅱ级以上,属“高度”及“中度”危险。化学品配制及凝聚干燥包装工序危险等级为Ⅲ级,属“低度”危险。 3)危险度排序 综合危险物质分布及危险度评价结果可知,各工序火灾爆炸危险度排序为:丁二烯储存与配制(丁二烯)、苯乙烯储存与配制(苯乙烯)>聚合(含过氧化氢对孟烷装置储罐)、单体回收>氨冷冻>重油储罐>凝聚干燥包装、化学品配制、胶浆贮存及掺混>危险化学品仓库。 4)采用道化学火灾、危险爆炸指数法对储罐区及装置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元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 对罐区丁二烯及苯乙烯储罐进行计算,结果表明,未补偿前的危险等级均为“非常大”(危险程度不可以接受);采取安全措施补偿后,其危险等级均降至“中等”(危险程度可以接受,但应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 对装置区聚合反应及单体回收进行计算,结果表明,未补偿前的危险等级分别为“非常大”(危险程度不可以接受,)、“很大”( 需要立即进行整改);采取安全措施补偿后,其危险等级均降至“中等”(危险程度可以接受,但应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较轻”(危险程度一般)。 5)对发生物料泄漏、火灾、爆炸及中毒、灼烫事故的概率(可能性)、事故原因、事故发生所需时间进行分析,结果认为:丁苯橡胶生产系统从生产性质上分析,属合成橡胶制造业范畴,物料泄漏事故发生概率约为1×10-2/年~1×10-3/年,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灾、爆炸的事故概率约为1×10-5/年~1×10-4/年之间,其事故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 1)6)采用DNV公司DNV GL AS Phast & Safeti软件对公司界区各装置进行风险模拟,根据DNV软件模拟绘制个人风险风险等值曲线图及社会风险曲线图,结合公司周边概况得知,公司现有装置个人风险及社会风险均在可接受范围内。 7)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项目安全条件进行分析、评价,检查结果认为:公司厂址及其与周边场所的安全距离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年版)的规定。 9)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生产系统安全设施及危险化学品储存、人员持证、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评价,结果认为: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第41号,总局令[2015]第79号修正,总局令[2017]第89号修订)、浙安监管危化〔2015〕99号的规定要求。 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认为,杭州宜邦橡胶有限公司现有10万吨/年丁苯橡胶生产系统安全状况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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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徐林梅 | 报告编制人: 徐林梅 | 报告审核人: 蔡华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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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郑民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秦 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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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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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林梅 | 高级工程师 | 1100000000100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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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华伟 | 高级工程师 | 160000000010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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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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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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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2 | 徐林梅、蔡华伟 | 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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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11 | 徐林梅、郑民钢 | 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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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12 | 徐林梅、郑民钢 | 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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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 时间 | 2020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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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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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2013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