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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9/16 2:08:36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被评价单位名称

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 目 简 介(含现场图像)

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6年,原位于临海城关仙人屯,后因城市功能规划和产业调整进行搬迁入园,现位于浙江省临海市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六大道9号,是一家以不饱和聚酯树脂、高性能建筑胶粘剂为主导产业的企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集科研、生产、贸易于一体的综合型企业。公司产品有20类近200种规格,主要涉及工艺品树脂、钮扣树脂、玻璃钢树脂、高性能建筑胶粘剂(胶石王)、特殊性能的不饱和聚酯树脂(特种聚酯)及各种配套辅料。

公司总占地面积约有185亩,现有员工350人,设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安环部,并配置8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公司位于浙江省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园区内消防、应急设施配套齐全,周边交通便捷。公司现状为年产8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特种聚酯)、2万吨高性能建筑胶粘剂(含600吨固化剂)、500吨促进剂的产能规模,近几年安全生产运行稳定。公司基本概况详见表1

1公司基本概况一览表

企业名称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六大道9号注册号91331082255222836F法定代表人何万国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100万人民币职工人数350余人成立时间1996年3月29日安全管理人员8名取证情况名称许可范围/其它有效期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年产:不饱和聚酯树脂8万吨、高性能建筑胶粘剂1.97万吨(含300吨云石胶固化剂)、促进剂500吨2021年7月26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化工原料[苯乙烯、苯酐、马来酸酐、固化剂(含25-30%过氧化甲乙酮)、促进剂(含30-90%甲醇)]2021年7月5日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编号:331012079登记品种:不饱和聚酯树脂、苯乙烯、促进剂等2022年5月9日重大危险源备案共2个储存单元四级重大危险源(罐区一、甲类仓库一)2022年7月17日应急预案备案准予备案,备案编号:33108220210472024年7月7日

目前,公司产品种类及产能详见表2

2  公司主要产品种类及产能概况一览表

装置名称序号产品名称及规格(%)生产规模(t/a)包装规格危险化学品目录序号装置投产时间备注树脂生产装置(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1不饱和聚酯树脂80000////1.1邻苯类不饱和聚酯树脂(70%固含量,30%苯乙烯)60000220kg/桶,1t/桶28282015.2危化品1.2双环类不饱和聚酯树脂(70%固含量,30%苯乙烯)20000220kg/桶,1t/桶28282015.2危化品胶粘剂生产装置(胶粘剂生产车间、固化剂车间)2高性能建筑胶粘剂20000////2.1胶粘剂(5%苯乙烯)1940010-25kg箱装/桶装28282016.7危化品2.2云石胶固化剂(20-30%BPO)300/8742016.7危化品2.3AB胶固化剂(100%)300//2016.7非危化品促进剂生产装置(生产车间一)3促进剂(混合物)50025kg/桶28282015.2危化品色浆生产装置(色浆车间)4色浆(混合物)3000//2020.3非危化品

 本评价报告仅针对公司8万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2万吨/年高性能建筑胶粘剂(含600吨固化剂)、500/年促进剂、0.3万吨水性色浆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一、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进行辨识,公司生产、储存过程共涉及29种物质被列名,危险化学品分属易燃气体(天然气)、易燃液体、加压气体(氮气)、有机过氧化物(过氧化二苯甲酰、云石胶固化剂),这就决定了评价范围内生产活动中存在的主要固有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

公司生产的产品(不饱和聚酯树脂、胶粘剂、促进剂)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被列名,公司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取得相应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726日,公司应在到期前及时进行延期换证。

3应延期换证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及规模

序号产品名称危险化学品目录序号规模(t/a)备注1不饱和聚酯树脂邻苯类282880000与原生产许可证一致双环类2高性能建筑胶粘剂胶石王282819400云石胶固化剂8743003促进剂2828500

2)特殊管制的化学品

1)天然气(燃料)、甲醇、甲苯、乙酸乙酯、苯乙烯属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过氧化(二)苯甲酰属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2)盐酸、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等共4种物质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3)公司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及高毒物品。

4)甲醇、乙醇、液化天然气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3)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附件3《调整的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的部分典型工艺》第一条“涉及涂料、粘合剂、油漆等产品的常压条件生产工艺不再列入‘聚合工艺’”的规定,公司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工艺不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公司胶粘剂、固化剂生产过程不涉及化学反应,仅涉及物料输送、分散(混合)、过滤、包装等单元操作,也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4)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和分级,公司界区范围甲类仓库一、罐区一共2个储存单元已分别单独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主要危险物质为苯乙烯、过氧化二苯甲酰、云石胶固化剂及经营用固化剂(主要成份为过氧化甲乙酮)。

5)危险、有害因素

该公司生产运营中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淹溺、车辆伤害及毒害、粉尘、噪声、高温等。

其中,主要危险因素是危险物质泄漏及火灾、爆炸。

二、 定性、定量评价结果

1)公司各装置(工艺、设备)不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9]29号)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公司厂址位于浙江省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东海第六大道9号。根据《台州市医药化工行业发展规划》,公司所在园区是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的两个医化生产基地之一。根据《台州市化工发展规划》,公司所在厂址属规划化工园区。公司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选址位于规划化工园区内,符合当地政府区域规划。

3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距离确定方法》(GB/T 37243-2019)结合DNV后果及风险模拟结果,公司个人风险及社会风险均在可接受程度范围内。经核查:3×10-5/年个人风险等值线、1×10-5/个人风险等值线、3×10-6/个人风险等值线内均无相应的防护目标,各防护目标的外部安全距离分别执行各自的风险等值线满足风险基准要求。

公司各生产装置及储存装置距相邻企业、厂外道路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石油化工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年版)(甲类罐区一及甲类仓库一)的要求。

公司选址位于规划化工园区,1.5km范围内均为生产性质相类似的工业企业,不存在低密度人员场所、居住类、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相邻企业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高敏感场所、重要目标、特殊高密度场所等防护目标,其个人及社会风险均在可接受范围。

4)经检查,企业已采取了较充分的安全措施来控制厂内危险、有害因素对周围设施的影响;周围设施中,相邻企业及厂界周边园区道路上的行人及车辆对本厂影响较小;厂址不存在否决性的自然条件,所以,公司选址安全条件符合要求。

5)公司总平面布置符合规范要求,生产技术成熟可靠,设备设施状态良好;采用的安全设施水平与同类装置相比比较先进;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比较健全。

6)公司针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符合有关规定。

7)现状评价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及隐患,公司已根据评价项目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了整改。

三、安全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认为,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已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条件。


  

项 目 组 长

何慧铃

报告编制人

何慧铃

报告审核人

徐林梅

技术负责人

郑民钢

过程控制负责人

秦吉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执 业 资 格

工作任务

何慧铃

二级评价师

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高 峰

二级评价师

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应海源

一级评价师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周 东

一级评价师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孙 颖

二级评价师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现场调研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21.4.26

徐林梅、何慧铃

现场调研、收集资料

开展评价工作时间

   2021223日至2021 年86

安全评价机构名称

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注: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后交办公室上网公布。
到现场时间前3天内必须将从业告知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