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杭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宦塘泵站使用粉状活性炭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得出如下结论: 1)本项目中活性炭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但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建议参照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重点监管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2)本项目存在着导致火灾、爆炸、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电气伤害、高处坠落等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存在着粉尘、噪声等职业卫生危害因素。其中,火灾为主要危险因素。 3)本项目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内容(即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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