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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10/12 8:38:31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公用事业

项目编号

杭安科【安评】字第140-2019

项目名称

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   目   简    介

评价范围: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生产规模:污水处理10m3/d

涉及建构筑物:综合楼、生活楼、主变电所、污泥及预处理车间、深度处理车间、门卫。

厂外药剂、污泥运输过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项目内容:

1)本项目主要从事污水净化处理,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中的净水厂工程

2)经过辨识,本项目共涉及乙炔、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次氯酸钠溶液(10%3种危险化学品。次氯酸钠溶液(10%)属于购买原料,在厂区稀释后在储罐中以次氯酸钠溶液(5%浓度,不属危险化学品)存放。

3)经过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

4)经过辨识,本项目乙炔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本项目生产单元与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5)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预测项目在建成投产后的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是中毒窒息、火灾、机械伤害、灼烫、物体打击、触电、车辆伤害、起重伤害、淹溺高处坠落、高温、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中毒窒息、火灾。

6)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对系统综合安全进行分析评价,结果表明:项目存在的危险等级最高的的因素是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危险性为级,其余的危险等级属级。针对各类危险、有害因素,本评价报告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希望项目建设、设计、施工各方予以研究、采纳。

7)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系统厂址及总平面布置进行分析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在选址、建筑物防火等级及安全间距、占地面积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

8)根据评价,本项目无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安装的强制要求。

9)通过职业卫生安全评价,结果表明,如果在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上采取必要的防毒、防噪措施,该工程作业环境中的有害因素是可以控制在国家相关标准允许范围内的。

评估结论:

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应充分落实项目初步设计说明及本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项目是可以在已选场址、按选定的工艺方案进行工程建设的。

项目组长

蔡旭东

报告编制人:蔡旭东

报告审核人:刘珊

技术负责人

张群杰

过程控制负责人

秦吉

项目组成员

   名

   称

业 资 格

蔡旭东

工程师

S011032000110191000443

陈静

工程师

1700000000200560

技术专家

   名

   称

业 年 限

孙桂荣

高工

35

张永良

高工

30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要 任 务

2019.10.27

蔡旭东

现场查看

 

 

 

 

 

 

报告提交

时间

2019.12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