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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信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10/25 5:46:24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之合成橡胶制造(2652)

项目编号

杭安科【评】字第076-2020号

项目名称

浙江信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   目   简    介

浙江信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8715日,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嘉兴港区三期围堤内,主要生产丁基橡胶及卤化丁基橡胶。

公司在浙江省嘉兴港区征地403.8亩,目前丁基橡胶及卤化丁基橡胶生产能力已分别达到6.5万吨/年、5万吨/年。公司产品不属危险化学品,但其中间产品(异丁烯,也是生产丁基橡胶的原料)及其副产品(氯甲烷、异戊二烯、低浓度叔丁醇)属危险化学品,公司已按规定取得了相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司丁基橡胶及卤化丁基橡胶生产系统已安全、稳定运行多年,公司按规定取得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证书(三级,有效期至2021213日)。企业现有员工400余人,配备10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公司基本情况见表1-1

1-1建设单位简介

企业名称浙江信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嘉兴港区乍浦经济开发区三期围堤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67724308XJ法定代表人朱德权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注册资本柒亿伍仟肆佰柒拾陆万捌仟伍佰人民币元职工人数400余人成立时间2008年07月15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0名取证情况名称许可范围/其它有效期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异丁烯(中间产品)16万吨、低浓度叔丁醇(副产)14674.9吨、氯甲烷(副产)1000吨、异戊二烯1000吨2020年8月22日《危险化学品标准化达标企业》三级2021年2月危险化学品登记氯甲烷、异丁烯、异戊二烯、叔丁醇等2023年4月14重大危险源备案共10个重大危险源2022年12月30日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3304822019021,审查符合要求,准予备案2022年12月30日

次仅针对6.5万吨/年丁基橡胶及5万吨/年卤化丁基橡胶的生产、储存设施及配套辅助设施、公用设施(供水、供电、供热、供氮等)、安全生产管理现状进行安全评价。

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进行辨识,公司丁基及卤化丁基橡胶生产过程中共涉及异丁烯、异戊二烯、氯甲烷、乙烯、丙烯、己烷、异辛烷、叔丁醇、甲苯、溴素、氯、三氯化铝、氯化氢、氢氧化钠、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氢气(在线分析检测用气)、盐酸、次氯酸钠溶液等共18种危险化学品。分属易燃气体、有毒气体、加压气体、易燃液体、腐蚀品,其中主要物质为易燃气体、有毒气体及易燃液体。

公司产品丁基橡胶及卤化丁基橡胶均不属危险化学品,但其中间产品(异丁烯)及副产品(低浓度叔丁醇、氯甲烷、异戊二烯)均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被列名,公司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按规定延期换领相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1-2   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品种及规模

 

序号产品名称生产规模[t/a]《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序号CAS号备注1异丁烯(聚合级,≥99.7%)1600002708115-11-7中间产品2叔丁醇(40%)14674.9104975-65-0副产品3氯甲烷1000151974-87-3副产品4异戊二烯(低浓度异戊二烯)1000103178-79-5副产品

2)特殊管制的化学品

1)甲苯、盐酸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2)乙烯、丙烯、氯甲烷、甲苯、液氯、氢气共6种危险化学品属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未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3)涉及1种高毒危险化学品(液氯)。

4)涉及1种剧毒化学品(液氯)。

5)未监控化学品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3)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公司涉及《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中规定的2种危险化工工艺——聚合、氯化危险工艺。

4)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公司界区共有10个单元已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3   公司界区重大危险源概况

序号单元名称重大危险源分级情况主要危险物质1球罐区一一级丙烯、异丁烯、低浓度叔丁醇、氯甲烷2球罐区二一级异戊二烯、异丁烯、低浓度异戊二烯3卧式储罐二二级氯甲烷4压缩制冷区三级乙烯、丙烯5聚合脱气区(含配制区)三级异丁烯、异戊二烯、氯甲烷6叔丁醇脱水装置三级叔丁醇、异丁烯7卧式储罐一三级低浓度异戊二烯8浮顶罐区三级叔丁醇9卤化丁基装置区三级液氯、溴素、己烷10脱气回收区四级氯甲烷

公司重大危险源已经嘉兴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有效期至20221231日。

5)危险、有害因素

该公司生产运营中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淹溺、车辆伤害及毒害、粉尘、噪声、高温等。

其中,主要危险因素是危险物质泄漏及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

评价结果:

1)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对各场所及作业过程发生安全事故的危险性进行定性评定,并提出相应防范措施(见附表4-1),评价结果公司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危险等级最高,为级(灾难性的,可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及系统严重破坏的,必须予以果断排除并进行重点防范)。

2)运用危险度评价法对各个作业工序分析评价可知,公司储罐区(球罐区、浮顶罐区、卧罐区)、聚合联合单元、卤化单元(含卤素储存)工序的危险等级均为级以上,属级(高度)及级(中度)危险。按规定应采取自动化安全控制措施。

原料装置(叔丁醇脱水)除原料精制塔的危险等级属级(低度)危外,其他均属级(中度)及级(高度)危险。

3)采用道化学火灾、危险爆炸指数法对储罐区及生产装置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元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

对异丁烯球罐、叔丁醇浮顶罐进行计算,结果表明,未补偿前的危险等级均为“很大”(危险程度不可以接受);采取安全措施补偿后,其危险等级均降至“中等”(危险程度可以接受,但应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和“较轻”(危险程度一般)。

对聚合反应及卤化反应、叔丁醇脱水装置进行计算,结果表明,未补偿前的危险等级为“非常大”(危险程度不可以接受)、“非常大”(危险程度不可以接受)、“中等”( 危险程度可以接受,但应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采取安全措施补偿后,其危险等级均降至“中等”(危险程度可以接受,但应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中等”(危险程度可以接受,但应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较轻”

5)对发生物料泄漏、火灾、爆炸及中毒、灼烫事故的概率(可能性)、事故原因、事故发生所需时间进行分析,结果认为:丁基橡胶及卤化丁基橡胶生产系统从生产性质上分析,属合成橡胶制造业范畴,物料泄漏事故发生概率约为1×10-2/年~1×10-3/年,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灾、爆炸的事故概率约为1×10-5/年~1×10-4/年之间,其事故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

6)采用池火灾、蒸气云爆炸、毒物泄漏事故后果模拟法对已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场所进行评价,结果认为:

1)采用南京安元科技事故后果模拟软件对公司5000m3叔丁醇储罐VA-3501B进行事故后果模拟,设定事故形态为储罐中易燃液体10%312t)泄漏流到地面形成液池,遇到火源燃烧形成池火。结果表明:最东侧叔丁醇5000m3储罐发生池火事故时,死亡半径35.6m,重伤半径是43.2m,轻伤半径是62.4m。若叔丁醇储罐其10%物料发生泄漏,形成液池,引发池火灾,其有可能引发相邻储罐发生火灾。受影响的范围是:储罐区、厂区道路、部分厂外道路。

2)采用南京安元科技事故后果模拟软件对公司异丁烯精制塔20m3回流罐进行事故后果模拟,设定事故形态为回流罐中液化气体15%物料发生泄漏在空气中形成云图,遇引火源引发爆炸事故。计算结果表明:丁烯精制塔回流罐发生蒸气云爆炸事故时,死亡半径2.5m,重伤半径是10.9m,轻伤半径是21.1m。其有可能本装置相邻设备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受影响的范围是:叔丁醇脱水装置区、厂区道路。

3)采用DNV公司DNV GL AS Phast & Safeti软件对公司界区各装置进行风险模拟,结果表明:若公司33.4m3溴素储罐发生大孔泄漏,其室外人员10%死亡概率最远距离约为下风向的900m(风速3m/s)、470m(风速2.5m/s);造成爆炸的冲击波危害最大的事故状态为球罐一异丁烯储罐 VA-3101 3000m3)发生灾难性破裂,引发晚期爆炸(极端情况下的事故后果,发生的概率较小),事故点至超压 30.2068 bar)的下风最远距离为 2619.0m,该压力下的冲击波超压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还可能造成建筑物墙壁裂缝或窗框损坏。

结合后果模拟结果及事故概率,采用DNV软件模拟绘制个人风险风险等值曲线图及社会风险曲线图,结合公司周边概况得知,公司现有装置个人风险及社会风险均在可接受范围内。

7)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项目安全条件进行分析、评价,检查结果认为:项目厂址及其与周边场所的安全距离基本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年版)的规定。

8)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生产系统安全设施及危险化学品储存、人员持证、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评价,结果认为: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试行)》(浙安监管危化[2012]11号)、浙安监管危化〔201599号的规定要求。

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认为,浙江信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5万吨/年丁基橡胶及5万吨/年卤化丁基橡胶生产系统安全状况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条件。

 

 

项目组长

徐林梅

报告编制人: 徐林梅

报告审核人: 蔡华伟

 

技术负责人

郑民钢

过程控制负责人

 

项目组成员

   名

   称

业 资 格

 

徐林梅

高级工程师

1100000000100468

 

工程师

1700000000300891

 

 

 

 

 

技术专家

   名

   称

业 年 限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要 任 务

 

2020.2.10-2.12

徐林梅、陈浩、郑民钢

现场勘查

 

2020.3.5-3.6

徐林梅、郑民钢

现场勘查

 

2020.4.1-4.2

徐林梅、陈浩

现场勘查

 

2021.4.10

徐林梅

现场勘查

 

报告提交

时间

2021630日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3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