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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年产400吨碘海醇、200吨碘帕醇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11/10 0:55:42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被评价单位名称

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400吨碘海醇、200吨碘帕醇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项 介(含现场图像)

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注册成立于2003928日,位于浙江省化学原料基地临海园区(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东海第三大道12号),厂区占地面积148.94亩。海神制药是一家以开发并批量生产各类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的医药化工企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一、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国家安监总局等十部委公告[2015]5)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的氮[压缩的]、氢、甲醇、乙醇[无水]、乙酸酐、乙酸[含量>80%]、对甲苯磺酸、3--1,2-丙二醇、甲醇钠甲醇溶液、乙二醇单甲醚、碘酸钾、硫酸、盐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乙腈、二氯甲烷、乙酸甲酯为危险化学品。

上述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高毒物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乙酸酐为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盐酸、硫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氢、甲醇为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甲醇、乙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2)本项目产品碘海醇、碘帕醇均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公司涉及溶剂乙酸、甲醇、乙二醇单甲醚、乙醇、乙腈、二氯甲烷、DMAC、乙醇等溶剂的回收套用及联产产品醋酸甲酯,溶剂乙酸、甲醇、乙二醇单甲醚、乙醇、乙腈、二氯甲烷、乙醇联产产品醋酸甲酯均为危险化学品。本项目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3两重点一重大

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氢、甲醇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加氢工艺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涉及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实施后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厂区内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存在着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事故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评价结论

本次评价分析认为: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年产400吨碘海醇、200吨碘帕醇项目设立的安全条件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何慧铃

报告编制人

何慧铃

报告审核人

徐林梅

技术负责人

郑民钢

过程控制负责人

秦吉

项目组成员

   

工作任务

何慧铃

二级评价师

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二级评价师

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应海源

一级评价师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一级评价师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二级评价师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现场调研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21.7.26

徐林梅、何慧铃

现场调研

开展评价工作

时间

  2021720日至2021113

安全评价机构

名称

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注: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后交办公室上网公布。
到现场时间前3天内必须将从业告知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