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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泗安调压站、虹星桥调压站、林城高中压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11/10 3:15:39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被评价单位名称

长兴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泗安调压站、虹星桥调压站、林城高中压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 目 简 介(含现场图像)

1)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根据辨识,评价范围内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天然气(CNG)、四氢噻吩,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辨识,本项目涉及的天然气(CNG)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辨识,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辨识,本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辨识,本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本项目生产作业过程中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含容器爆炸)、中毒窒息、灼烫、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噪声危害等,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

3)两重点一重大辨识结果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进行辨识,本项目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5)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对本项目运行过程进行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生产作业过程中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含容器爆炸)、中毒窒息、灼烫、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淹溺、噪声危害等事故的危险源和触发因素,其中主要危险、危害因素是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级(灾难性的),即是可以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及系统严重破坏的灾难性事故,必须进行重点防范的事故;其余危险、有害因素危险等级为级(临界的),即作为一个企业,存在着引发这些事故的因素(触发条件),也存在着发生这些事故的可能,但从事故可能发生的频率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而言,其危险程度相对较轻。

6)根据现行《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T5081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2020版)GB5005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规范要求,编制安全检查表对本项目站址和总平面布置单元、工艺设备单元、消防及安全设施单元、公用工程单元和安全管理单元5个单元进行检查、评价。评价过程发现不足之处已汇总至6.1整改意见。

结论: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长兴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泗安调压站、虹星桥调压站、林城高中压站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达到要求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目 组 长

蔡旭东

报告编制人

蔡旭东

报告审核人

刘珊

技术负责人

张群杰

过程控制负责人

秦吉

项目组成员及工作任务

   名

业 资 格

工作任务

蔡旭东

一级评价师

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钱泓超

三级评价师

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现场调研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要 任 务

2021.8.18

蔡旭东、钱泓超

现场踏勘

 

2021.10.21

蔡旭东、专家

现场评审

开展评价工作

时间

20216 1 日至 202110 月25

安全评价机构

名称

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