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毒品实验室浙江分中心实验室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发布日期:2021/11/26 7:05:22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被评价单位名称 | 国家毒品实验室浙江分中心实验室 | ||
项目名称 | 国家毒品实验室浙江分中心实验室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
项 目 简 介(含现场图像) | |||
1)物质的危险性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盐酸、浓硫酸、硝酸、重铬酸钾、氦[压缩的]、氮[压缩的]、氢、氩[压缩的]。 其中盐酸、硫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硝酸、重铬酸钾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高毒物品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2)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触电、物体打击、高温、高湿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 3)“两重点一重大” 本项目所使用的氢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本项目建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设过程相关单位均符合相应资质要求。 5)本项目选址符合安全要求,所在建筑与周边设施的安全间距符合规范要求;实验大楼内部区域划分符合安全要求。 6)本项目内各实验室内部设计情况基本符合安全要求,气瓶室布置合理,存在火灾、爆炸、化学品伤害等事故的实验室的门均向内开,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7)本项目危险化学品使用条件基本符合安全要求,气瓶使用及储存条件符合安全要求,实验室内未设置专门的实验室废弃物收集储存区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8)实验大楼消防设施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9)实验中心暂未成立相关安全管理组织或任命安全管理人员,暂未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结论:本次安全评价认为:国家毒品实验室浙江分中心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达到要求后,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
项 目 组 长 | 沈博臣 | ||
报告编制人 | 沈博臣 | ||
报告审核人 | 徐佳艺 | ||
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秦吉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执 业 资 格 | 工 作 任 务 |
夏璐 | 三级评价师 | 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 |
刘文晔 | 二级评价师 | 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 |
周东 | 一级评价师 | 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 |
郭春丽 | 一级评价师 | 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 |
孙颖 | 二级评价师 | 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 |
现场调研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2021.11.10 | 沈博臣,郭春丽 |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 | |
开展评价工作 时间 | 2021 年 9月 30日至 2021年 11 月 24日 | ||
安全评价机构 名称 | 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
注:①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后交办公室上网公布。
②到现场时间前3天内必须将从业告知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