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范围:本次评价范围为新增年产3500吨高级香料项目。 评价范围涉及建筑:精制车间(包括精制车间装置罐区)、机柜间、公用工程车间/变配电间、消防水站。 评价范围涉及储存场所:精制车间装置罐区。 厂区其他建筑、罐区不在本次评价范围。整个厂区的重大危险源评价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合同签定之日后该公司进行的技术改造、工艺改变、技术优化过程安全不在评价范围。 厂区其他建筑、罐区不在本次评价范围。整个厂区的重大危险源评价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项目内容: 1)危险化学品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辨识,本项目生产、储存过程中共涉及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液碱、一氯二氟甲烷(R22)种危险化学品。其中氮气属于置换用气及物料压送用气、液碱属于环保处理、一氟二氯甲烷属于制冷剂。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及溶剂回收利用,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 2)根据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3)经过辨识,本建设项存在着火灾、爆炸(包括火灾爆炸)、灼烫、中毒窒息、机械伤害、容器爆炸、火灾、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车辆伤害、高温、噪声、毒害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是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 4)根据辨识,本项目精制车间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5)根据评价,本项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的要求。 6)本项目选址位于梅城镇马目-南峰高新技术产业园,符合相关规划。 7)本项目与周边敏感点保持安全防护间距,与相邻企业的相关建筑安全防护距离符合《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的要求;自然条件自然条件对本项目的安全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本项目的安全条件符合相关要求。 8)本项目生产工艺技术成熟,不属落后淘汰生产工艺。工艺布置能满足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9)采用多种定性、定量评价方法进行评价,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着火灾、灼烫、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爆炸(包括容器爆炸)、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车辆伤害、高温、噪声、毒害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发生火灾、爆炸引发的风险程度最大,其余事故引发的风险程度最小。 10)根据浙安监危化【2008】200号文,本项目未达到必须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要求,本项目拟设置DCS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对生产过程实施控制。 11)通过定性分析,认为在采取了充分的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的职业危害因素是可以控制的。 评估结论: 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500吨高级香料项目在已选场址、按选定的工艺方案进行工程建设符合安全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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