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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巡检司燃油供应有限公司500吨级燃油专用码头工程安全预评价 发布日期:2021/12/24 7:30:16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被评价单位名称

三门县巡检司燃油供应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500吨级燃油专用码头工程安全预评价

                       项 目 简 介(含现场图像)

三门县巡检司燃油供应有限公司位于三门县健跳镇巡检司码头,成立于19940616日,法定代表人梅亚青,经营范围包括柴油零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润滑油、燃料油(不含石油及制品和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钢材批发、零售。

为满足经营需要,三门县巡检司燃油供应有限公司拟实施500吨级燃油专用码头工程,新建一座高桩码头,布置1500吨级液体散货泊位。

评价结论

本项目码头已定选址上、按选定的工艺方案进行工程建设可满足安全条件要求。


    

 

项目组长

陈浩

报告编制人

陈浩

报告审核人

金国艳

技术负责人

应海源

过程控制负责人

秦吉

项目组成员

   名

   称

工作任务

 浩

二级评价师

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孙  颖

二级评价师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现场调研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要 任 务

2021.12.01

陈浩、孙颖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

开展评价工作时间

20211201日至20211223

安全评价机构名称

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注: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后交办公室上网公布。
到现场时间前3天内必须将从业告知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