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位于金华健康生物产业园化工集中区,其中国际化先进制药基地为一期项目,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由于市场变化,一期项目计划在原料药大楼一实施的汉防己甲素原料项目今后不再实施,转而建设520吨配套中间体技改项目。 技改项目于2017年和2018年先后取得了《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017-330702-27-03-042290-000)和《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变更通知书》(备案号:330000170728097061B1,本地文号:金经技变更〔2018〕1号),项目名称:年产520吨配套中间体技改项目。年产520吨配套中间体技改项目由4个产品构成(咪唑酰氯、胺盐609-3、羟基邻苯二甲酰亚胺NOP、甲化物518-2)。该项目产品与一期项目产品无交叉生产情况。 技改项目涉及四个产品的生产,其中因咪唑酰氯产品涉及固体光气,在进一步风险评估后实施。因此,该产品较其余三个产品后一步实施,故而本技改项目设立安全评价、项目条件审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项目安全设计审查均分两次实施。 本次评价针对技改项目中的4个产品进行验收评价,其原料及产品的储存依托厂区一期项目的储罐区、危化品库1、危化品库2,同时依托一期的供水、供电、供气(汽)、污水处理、消防等公用工程系统。 企业2018年委托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520t/a配套中间体技改项目[20吨/年咪唑酰氯、300t/a胺盐(609-3)、50t/a羟基邻苯二甲酰亚胺(NOP)、150t/a甲化物(518-2)(联产50t/a溴化钾)]设立安全评价报告》,2019年委托浙江中一寰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年产520吨配套中间体技改项目[20吨/年咪唑酰氯]安全评价报告》。先后取得了金华安全监督管理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金安监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8〕第5号)和金华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金应急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9〕第5号)。 企业委托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520t/a配套中间体技改项目[300t/a胺盐(609-3)、50t/a羟基邻苯二甲酰亚胺(NOP)、150t/a甲化物(518-2)(联产50t/a溴化钾)]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520t/a配套中间体技改项目[20吨/年咪唑酰氯]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先后取得了金华安全监督管理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金安监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8〕第5号)和金华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金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9〕第3号)。 本项目涉及的四个产品咪唑酰氯、胺盐(609-3)、甲化物(518-2)、羟基邻苯二甲酰亚胺(NOP)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联产的溴化钾也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涉及溶剂回收,回收的溶剂1,2-二氯乙烷、甲醇、二氯甲烷、丙酮、甲基叔丁基醚、乙醇(95%)属于危险化学品,故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企业在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后,应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增加相关回收溶剂的安全生产许可。 本项目除溴化钾作为联产产品外,其余副产物均作为危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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