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范围:本次评价范围为原80万套全钢子午线车间南侧硫化场地改建年产履块30万块、密封件120万条项目。 评价范围涉及建筑:新建生产用房(原80万套全钢子午线车间)。 评价范围涉及场所:原80万套全钢子午线车间南侧硫化场地,涉及建筑面积1634.46m2。 项目内容: 1)危险化学品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辨识,本项目生产、储存过程中共涉及氮【压缩的】、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2种危险化学品(详见表3-1)。 根据辨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制造业中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不属《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适用范围,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使用证的安全行政许可。 2)根据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3)经过辨识,本建设项存在着火灾、爆炸、灼烫、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车辆伤害、高温、噪声、毒害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是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 4)根据辨识,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5)根据评价,本项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要求。 6)本项目选址位于钱塘新区杭州市下沙经济开发区杭州朝阳橡胶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属于在已有厂区内在已有厂房内进行项目建设,该建设地块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属于工业地块。本项目符合相关规划。 7)本项目与周边敏感点保持安全防护间距,与相邻企业的相关建筑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要求;自然条件自然条件对本项目的安全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本项目的安全条件符合相关要求。 8)本项目生产工艺技术成熟,不属落后淘汰生产工艺。工艺布置能满足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评估结论: 杭州朝阳橡胶有限公司原80万套全钢子午线车间南侧硫化场地改建年产履块30万块、密封件120万条项目在已选场址、按选定的工艺方案进行工程建设符合安全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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