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进行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本次评价范围内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环氧树脂、环氧树脂胶液、N,N-二甲基甲酰胺、丙酮、天然气、氮[压缩的]、印刷油墨、乙醇、2-丁酮,其余化学品双氰胺、二甲基咪唑(2MI)、氢氧化镁、氢氧化铝、滑石粉、高岭土、柴油未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名。 上述危险化学品中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其中丙酮、2-丁酮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乙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本项目生产运营中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含容器爆炸)、灼烫、中毒窒息、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高处坠落、淹溺、车辆伤害、粉尘等,其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等。 3)两重点一重大辨识结果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进行辨识,本项目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和《关于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08〕200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企业厂区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报告认为,金安国纪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达到要求后是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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