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康桥加油站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0月,位于拱墅区康桥街道街道拱康路166号,法定代表人丁铖,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浙杭安经字[2020]05004755),许可范围:带储存经营成品油: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与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31000103号)。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344号发布,国务院令[2013]第645号二次修订)第22条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发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79号修改)等法规的规定,受杭州康桥加油站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承担了杭州康桥加油站有限公司的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项目组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通过现场调查,收集查阅资料,征求有关人员意见,分析、识别生产中存在的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并运用科学的安全评价方法,预测、确定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条件及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从而提出消除、预防和降低危险性,提高安全运行可靠性的对策与措施,并形成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的评价结论。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在报告的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杭州康桥加油站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诚挚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