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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6/23 10:32:42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涂料生产

项目编号

097-2-2021

项目名称

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          

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注册地址为临海市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六大道9号。公司主要生产、经营不饱和聚酯树脂、高性能建筑胶粘剂(胶石王)及各种配套辅料(固化剂、促进剂等)。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其中化工原料[苯乙烯、邻苯二甲酸酐(苯酐)、马来酸酐、固化剂(含25-30%过氧化甲乙酮)、促进剂(含30-90%甲醇)]为带储存经营。本项目涉及的建筑物为原料仓库三甲类、占地面积706m2),位于厂区东北侧。公司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监安监管[2018]4014号将于202175日到期,许可范围:化工原料[苯乙烯、邻苯二甲酸酐(苯酐)、马来酸酐、固化剂(含25-30%过氧化甲乙酮)、促进剂(含30-90%甲醇)]都有库经营。现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其负责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仓储地址、经营品种均未发生变化。

1)经过辨识,企业原料仓库三涉及储存5种危险化学品,具体有:苯乙烯、邻苯二甲酸酐(苯酐)、马来酸酐、固化剂(含25-30%过氧化甲乙酮)、促进剂(含30-90%甲醇)。

其中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苯乙烯、促进剂(30-90%甲醇)、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固化剂(25-30%过氧化甲乙酮)

在上述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2)经过辨识,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原料仓库三储存过程中主要存在火灾、爆炸等危险、有害因素,同时也有发生中毒、灼烫、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事故的可能性。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原料仓库三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安全评价前提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要求。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进行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总结如下:

1)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符合安全要求;

2)公司的安全管理组织符合安全要求;

3)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已取得安全任职合格证书,符合有关要求。

4)公司已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预案已在临海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本评价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委托有资质的储运单位承担。

本次评价认为: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条件符合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同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要求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不断补充、完善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按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管理、技术对策措施进行完善。

 


项目组长

何慧铃

报告编制人:何慧铃

报告审核人:徐林梅

技术负责人

郑民钢

过程控制负责人

秦吉

项目组成员

   

   

何慧铃

工程师

1600000000200568

工程师

1700000000200468




技术专家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21.3.10

何慧铃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


徐林梅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

2021.6.8

何慧铃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


徐林梅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

报告提交

时间

2021.6.23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