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注册地址为临海市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六大道9号。公司主要生产、经营不饱和聚酯树脂、高性能建筑胶粘剂(胶石王)及各种配套辅料(固化剂、促进剂等)。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其中化工原料[苯乙烯、邻苯二甲酸酐(苯酐)、马来酸酐、固化剂(含25-30%过氧化甲乙酮)、促进剂(含30-90%甲醇)]为带储存经营。本项目涉及的建筑物为原料仓库三(甲类、占地面积706m2),位于厂区东北侧。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原料仓库三增加2种危险化学品(异丙苯、碳酸二甲酯)的储存与经营,同时减少苯乙烯及多元醇的最大储存量。 本次新增2种危险化学品的经营不涉及新增危险化学品仓库,仅涉及在原料仓库三中调整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品种及储存量。 储存品种及储存量的变更,由浙江天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本项目实施后,公司拟经营的化学品品种及销售量详见表1。 表1 公司拟经营的化学品品种及销量概况一览表 序号经营品种形态年销量[t]原经营物料最大贮存量[t]新增物料最大储存量[t]备注1固化剂(25-30%过氧化甲乙酮)液体6007 原经营品种2苯酐固体10050 3马来酸酐固体10050 4多元醇类(丙二醇、乙二醇、二甘醇)液体50099本次拟减至605促进剂(30-90%甲醇)液体20030 6苯乙烯液体360050本次拟减至307碳酸二甲酯液体500040本次拟增加经营品种8异丙苯液体200030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拟公司原有经营用仓库(原料仓库三)内拟增加2种危险化学品(异丙苯、碳酸二甲酯)的储存、经营。 通过对该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异丙苯、碳酸二甲酯,本次增加储存、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不属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高毒物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异丙苯、碳酸二甲酯均属易燃液体类危险化学品。 2)本项目在储存、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噪声、高温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中毒是主要的危险因素,应采取措施予以重点防范。 3)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本项目实施前后,经营用仓库(原料仓库三)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二、项目合法性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小规模低风险工艺简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适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简化安全审查办法。 三 安全条件分析结果 1)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9]第29号)中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 2)本项目不涉及新改扩建,仅在公司原经营用仓库内(1#、2#仓间)各增加了1种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本项目与厂区其他建筑构物之间的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的要求。 3)本项目总平面布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的要求,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与防火分区的设置符合规范要求,与周边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的要求。 4)本项目为危险化学品有储存经营项目,经营过程不涉及分装、灌装、包装等生产操作,仅涉及装卸出入库作业。公司现有的安全管理体系可满足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的管理要求。 5)通过定性分析,认为本项目中作业条件的危险程度均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6)通过评价,认为本项目在工程设计、施工以及运营管理时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该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必须遵循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方针。 (2)建设项目设计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3)原料仓库三的防雷设施应每半年(其中1次在雷雨季节来临前)请有资质单位检测合格,确保长期有效。 (4)应根据最新《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50493-2019)对各仓间的气体检测报警仪探头的设计进行核对,保护范围不足的,应根据物料堆放实际情况增设相应探头。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宜与强制下通风联锁。 (5)应进一步补充、完善、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组织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操作规程。 (6)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涉及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如厂内机动车辆操作工等)必须经主管部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应积极利用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和安全周知卡等方式,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7)应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事故应急预案及岗位应急处置卡,进一步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8)项目竣工后,应当按规定对本项目的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并按规定申领相应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 安全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评价分析认为: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增加2种危险化学品经营(异丙苯、碳酸二甲酯)项目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5号发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79号修正)规定的安全条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