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安全评价 > 2022年第三季度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QC实验室剧毒化学品使用及易燃品库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22/9/20 9:04:19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被评价单位名称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QC实验室剧毒化学品使用及易燃品库安全现状评价

                  项 介(含现场图像)

  1)物质的危险性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三氧化二砷、氧化汞、乙酸汞、氯化汞、2-氯乙醇、叠氮化钠、3-氨基丙烯、乙醇。其中三氧化二砷、氧化汞、乙酸汞、氯化汞、2-氯乙醇、叠氮化钠、3-氨基丙烯为剧毒化学品,氯化汞,三氧化二砷为高毒物品,乙醇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不涉及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2)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中毒、灼伤、火灾、爆炸、触电、高温、高湿。

  3)“两重点一重大”

 本项目所涉及的3-氨基丙烯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易燃品库与周边设施的防火间距符合标准要求。

  5)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条件基本符合安全要求,易燃品库内通风设备安装位置错误,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6)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条件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7)企业安全管理条件及应急条件基本满足相关安全要求,企业申领主要负责人资质的人员与安全管理组织架构不匹配,应急预案缺少针对易燃品库火灾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存在一定隐患。

 评价结论:本评价认为,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在确保现有安全设施、设备正常有效,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达到要求后,其QC实验室剧毒化学品使用及易燃品库的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图片1.jpg

沈博臣

报告编制人

沈博臣

报告审核人

袁光琪

技术负责人

应海源

过程控制负责人

秦吉

项目组成员

 

工作任务

沈博臣

二级评价师

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三级评价师

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刘文晔

二级评价师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一级评价师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二级评价师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现场调研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22/06/17

沈博臣,夏璐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

开展评价工作

时间

2022420日至  2022915

安全评价机构

名称

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注: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后交办公室上网公布。
到现场时间前3天内必须将从业告知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