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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九洲药物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原料药技改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2/11/16 8:18:59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被评价单位名称

浙江九洲药物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一期原料药技改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项 介(含现场图像)

浙江九洲药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药物科技)前身是以色列Teva pharmaceutical industry在中国投资的一家外商独资原料药和中间体的制造工厂,成立于20062月,位于杭州市钱塘新区临江工业园区经六路1889号,注册资本30885.12万人民币,占地面积约115 亩。202112月,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收购泰华医药化工(杭州)有限公司100%股权交割。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公司现有职工194人,其中专职安管员3人。20226月,企业名称由泰华医药化工(杭州)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九洲药物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九洲药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ZJWH安许证字[2022]-A-0391,许可范围:年产:氮气(压缩的)238m3、盐酸(副产)500吨、20%氨水(副产)1000吨、醋酸(副产)400吨;年回收:二氯甲烷3000吨、丙酮1050吨、甲苯759吨、醋酐200吨、异丙醇240吨、正丁醇49吨、8-10%醋酸2400吨、异丙胺250吨、环氧氯丙烷25吨、甲醇407吨、乙酸35吨;有效期至20250605日。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进行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涉及的氮[压缩的]、甲醇、甲苯、硼氢化钠、乙酸乙酯、盐酸等46种为危险化学品。

上述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氯化亚砜属于第三类监控化学品

丙酮、甲苯、盐酸、硫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三甲基氰硅烷为氰化物,属于高毒物品。

甲苯、甲醇、乙酸乙酯、氯苯、甲基叔丁基醚、三氟化硼为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硼氢化钠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甲醇、乙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氮化工艺、氯化工艺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本项目涉及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实施后浙江九洲药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存在着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事故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本次评价分析认为:浙江九洲药物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原料药技改项目设立的安全条件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图片1.jpgIMG_20220829_161413.jpg

何慧铃

报告编制人

何慧铃

报告审核人

郑民钢

技术负责人

应海源

过程控制负责人

秦吉

项目组成员

 

工作任务

何慧铃

二级评价师

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斯黎明

二级评价师

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刘文晔

级评价师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一级评价师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二级评价师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现场调研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22.9.6

何慧铃、郑民钢

现场调研

开展评价工作

时间

  202291日至20221115

安全评价机构

名称

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注: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后交办公室上网公布。
到现场时间前3天内必须将从业告知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