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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5kt/a乙醛肟、3kt/a丙酮肟工业化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发布日期:2022/11/24 14:38:10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被评价单位名称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15kt/a乙醛肟、3kt/a丙酮肟工业化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项 介(含现场图像)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物质的危险性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乙醛肟;乙醛;硫酸羟胺;丙酮;氨;氮[压缩的或液化的]

涉及的丙酮为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

涉及的氨为高毒物品。

涉及的氨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2)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生产过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起重伤害、车辆伤害、高(低)温伤害、噪声等,其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3)“两重点一重大”

本项目所涉及的乙醛、氨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本项目涉及的硅烷装置罐区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

二、评价结果

1)本项目实施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项目经由资质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程序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位于厂内原有厂房或预留空地,选址符合安全要求;生产装置布置合理,新建设施、扩建设施与周边设施间防火间距符合安全要求。

3)本项目工艺装置布置合理;作业现场设有洗眼器、淋洗器、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等安全设施,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信号传至控制室;本项目装置区域已设置静电接地装置,并于工作场所内设置人体导除静电装置;本项目建(构)筑物及室外储罐均设置防雷击装置;防雷防静电装置均定期检测合格。

4)生产装置已设置DCS控制系统,设计阶段新增控制联锁均已落实,相关控制及报警联锁可满足安全要求。

5)本项目特种设备均已检测合格并办理使用登记;安全附件定期检定;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6)本项目危险化学品使用及储存条件符合安全要求,租赁仓库储存条件满足要求。

7)公司具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落实各项人员职责;公司设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应资质;公司根据其生产运营实际编制有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均持证上岗。

7)公司针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编有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公司在本年度按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了定期的应急演练,并记录,但试生产期间未按要求针对本项目试生产内容进行针对性应急演练。

8)本项目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均在可接受范围内。

9)公司于20228月开始实施试生产,于202297日至910日进行了72小时性能考核,产品产能达到设计要求。试生产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生产装置安全水平达到设计要求。

10)本项目“三废”处理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三、评价结论

本次评价认为,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5kt/a乙醛肟、3kt/a丙酮肟工业化项目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图片1.jpg1671070879345.jpg

沈博臣

报告编制人

沈博臣

报告审核人

袁光琪

技术负责人

应海源

过程控制负责人

秦吉

项目组成员

 

工作任务

 

三级评价师

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刘文晔

二级评价师

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一级评价师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二级评价师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现场调研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22/9/27

沈博臣,夏璐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

开展评价工作

时间

2022715日至    202211 21

安全评价机构

名称

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注: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后交办公室上网公布。
到现场时间前3天内必须将从业告知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