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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7MW燃气轮机能源梯级利用技改项目安全预评价 发布日期:2023/8/1 9:03:54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被评价单位名称

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7MW燃气轮机能源梯级利用技改项目安全预评价

                 项 介(含现场图像)

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拟实施7MW燃气轮机能源梯级利用技改项目,新建1×GT70型燃气轮机发电组、1×15t/h余热锅炉、燃气增压系统、循环水系统、公辅设备等。

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评价认为,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7MW燃气轮机能源梯级利用技改项目符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0]36号发布,国家安监总局令[2015]77号修订)所规定的安全条件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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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陈浩

报告编制人

陈浩

报告审核人

金国艳

技术负责人

张群杰

过程控制负责人

秦吉

项目组成员

 

执业资格

工作任务

 

二级评价师

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三级评价师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斯黎明

二级评价师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沈艳敏

二级评价师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刘文晔

二级评价师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现场调研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23.04.01

陈浩、沈艳敏

现场勘察

开展评价工作

时间

20230401日至20230531

安全评价机构

名称

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注: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后交办公室上网公布。
到现场时间前3天内必须将从业告知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