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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低温罐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3/12/14 16:18:30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被评价单位名称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低温罐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项 介(含现场图像)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低温罐区项目兴市嘉兴港乍浦港区三期纬五路南侧、经三路东侧(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乍浦镇正海路111号),位于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项目建设规模为15m3混凝土全防罐2个,现状储存介质为丙烷、乙烷。低温罐区的建设单位为浙江嘉化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试生产及拟经营单位为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

1)低温罐区项目于2019 9月进行了项目备案,20207月取得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20212月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于20216月取得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始建设,202212月项目初步建设完成,同月开始进行试生产。在试生产过程中低温罐区区及配套设施均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能力,未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

2)本项目共涉及丙烷、丙烯、乙烷、乙醇【无水】、氮【压缩的】、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7种危险化学品。

3)经过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乙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4)经过辨识,本项目存在着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灼烫、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高温、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为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

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本项目低温罐区已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进行辨识,丙烯、乙烷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133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6)采用定性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类比工程法、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分别对安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固有危险程度、风险程度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表明:

1)本建设项目与周边企业的间距符合安全要求,企业的安全条件符合相关要求。

2)本建设项目依据《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低温罐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南京扬子石油化工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进行了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

3)通过对项目合法性、总平面布置及建筑方面、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工艺、装置和设备设施、储存场所、职业卫生、事故及应急管理、经营条件等单元的评价,本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4)经过试生产调试,本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能力达到设计要求,产品质量合格,整个生产装置运行稳定。

5)本项目设置的DCSSIS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经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调试,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运行正常、稳定,达到设计要求,符合相关要求。

6)通过评价,企业对本评价过程中提出的的整改意见已经完成整改。

7)本验收评价认为,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低温罐区项目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具备危险化学品(乙烷、丙烷)经营安全条件。

公司应保证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运行,通过富有经验且培训合格的管理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进行管理和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蔡旭东

报告编制人

蔡旭东

报告审核人

刘珊

技术负责人

张群杰

过程控制负责人

秦吉

项目组成员及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

蔡旭东

级评价师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斯黎明

级评价师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刘文晔

级评价师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周东

级评价师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孙颖

级评价师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现场调研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22.09.11

蔡旭东孙颖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

开展评价工作

时间

  202319日至 2023 125

安全评价机构

名称

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