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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环保能源(杭州)有限公司废气资源综合利用低碳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 发布日期:2024/4/24 14:04:11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被评价单位名称

光大环保能源(杭州)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废气资源综合利用低碳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

                项 介(含现场图像)

光大环保能源(杭州)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5112日,主要从事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经营,销售所产生的电力、灰渣及附属产品。该公司由光大环保能源(杭州)控股有限公司、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按照702010的股权比例出资设立。。

光大环保能源(杭州)有限公司垃圾设计焚烧处理量3000t/d,配置4750t/d机械炉排焚烧炉+23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240MW发电机。公司建设有渗滤液处理站1座、渗滤液厌氧消化器3座,目前日产沼气量约15000Nm3,年产生沼气约547.5Nm3,沼气全部进炉焚烧。

为了将光大环保能源(杭州)有限公司的沼气变废为宝,在解决甲烷排放污染、减排二氧化碳、改善区域环境的同时,提供清洁可再生能源,实现“环境保护-碳减排-清洁能源-绿色循环”四位一体的可持续循环发展模式,真正达到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高度统一,光大环保能源(杭州)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内实施废气资源综合利用低碳改造项目。项目达产运营后,设计日处理沼气规模为20000Nm³/天,实际运行按15000Nm³/天预测,年处理废气总量约547.5万方(按365天实际运行考虑),废气处理后产品气直接进入港华燃气管网作为城镇燃气供应。

1)危险化学品辨识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15]5号)进行辨识,本项目共涉及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沼气)、四氢噻吩等2种危险化学品。

根据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高毒物品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经过辨识,本项目主要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灼烫、高处坠落、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是主要危险因素。

3)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

4)本项目与周边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规范》GB/T51063-2014等标准规范的要求,总平布置合理。

5)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安全检查表法等对本项目各项安全条件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得知,本项目安全条件满足基本要求。

6)针对本项目生产运营的危险特点,选取事故案例进行了分析。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应采取的防范措施等应作为本项目安全生产值得借鉴的经验教训。具体事故案例见5.2节。

本次评价认为,光大环保能源(杭州)有限公司废气资源综合利用低碳改造项目可以满足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图片1.jpgIMG_20231204_110613.jpg

 

蔡旭东

报告编制人

蔡旭东

报告审核人

刘珊

技术负责人

张群杰

过程控制负责人

秦吉

项目组成员及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

蔡旭东

级评价师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斯黎明

级评价师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刘文晔

级评价师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周东

级评价师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宋楚禹

注册安全工程师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现场调研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24.01.04

蔡旭东、宋楚禹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

开展评价工作

时间

  20231220日至 2024 0422

安全评价机构

名称

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