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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菱湖自来水有限公司水处理工艺过程液氯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2/3/2 0:51:01

项目所属行业
水生产企业
项目编号
325-6-2011
项目名称
湖州菱湖自来水有限公司水处理工艺过程液氯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湖州菱湖自来水有限公司隶属于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位于位于湖州市菱湖镇河西墩路70号,占地面积17300m2,日供水能力3万吨,主要使用剧毒品液氯对自来水进行消毒。本次评价对湖州菱湖自来水有限公司水处理过程液氯的使用进行评价。经本次评价,得如下结论:
1)经辨识,公司水处理工艺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氯[液化的],属第2.3类有毒气体。
氯[液化的]属剧毒化学品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属监控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值得注意的是,液氯中含有微量三氯化氮,气化过程中容易积聚少量的三氯化氮,其虽未在《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中被列名,但具有极强的爆炸性,水厂在使用液氯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防范因三氯化氮积聚而引发的爆炸事故。
2)危险、有害因素
在水处理工艺过程中,存在着导致中毒、爆炸、灼烫、火灾、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及淹溺等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因素为中毒、爆炸和灼烫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同时还存在着职业中毒、高温、高湿等危害因素。
3)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公司水处理工艺过程(存放间和加药间)单元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4)毒物泄漏模拟
以1只液氯钢瓶泄漏为例,计算氯气致死毒害区半径为31.4m,致重病毒害区半径为110m。
6)本次评价认为,在保证现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运行,通过富有经验且培训合格的管理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进行管理和作业,并认真落实本次安全评价提出的须立即整改意见的前提下,湖州菱湖自来水有限公司水处理工艺过程中液氯使用符合安全要求。
 
项目组长
蔡旭东
报告编制人
蔡旭东
报告审核人
徐林梅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世平
项目组成员
   
   
蔡旭东
工程师
0800000000303156
蔡华伟
注册安全工程师
33100092397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1.11.23
蔡旭东、蔡华伟
现场勘查
 
 
 
 
 
 
报告提交时间
2012.1.19
其他需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