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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城北水厂水处理工艺过程液氯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2/3/2 1:11:16

项目所属行业
水生产
项目编号
325-2-2011
项目名称
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城北水厂水处理工艺过程液氯使用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湖州市自来水公司为主体,联合市区各国有水务企业资产重组后组建的专门从事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生产经营与服务的国有独资公司。
城北水厂是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水厂,位于湖州市紫云路718号。成立于1985年,日供水能力6万吨,主要使用剧毒品液氯对自来水进行消毒。本次评价对其水处理过程液氯的使用进行评价。本次评价结论:
1经辨识,水厂水处理工艺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氯[液化的],属第2.3类有毒气体。
[液化的]属剧毒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属监控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值得注意的是,液氯中含有微量三氯化氮,气化过程中容易积聚少量的三氯化氮,其虽未在《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中被列名,但具有极强的爆炸性,水厂在使用液氯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防范因三氯化氮积聚而引发的爆炸事故。
2危险、有害因素
在水处理工艺过程中,存在着导致中毒、爆炸、灼烫、火灾、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及淹溺等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因素为中毒、爆炸和灼烫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同时还存在着职业中毒、高温、高湿等危害因素。
3)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水厂水处理工艺过程(存放间和加药间)单元已构成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是液氯。
依据《湖州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湖安监危化[2009]26号)文的规定,该重大危险源划分为二级重大危险源。
4)毒物泄漏模拟
1只液氯钢瓶泄漏为例,计算氯气致死毒害区半径为31.4m,致重病毒害区半径为110m
5该项目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评价结果见下表:
项目名称
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城北水厂水处理工艺过程液氯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所在行业
□炼油 □氯碱 □硫酸 □氟化氢 □合成氨 ■其他
危险工艺1
□硝化 □氯化 □氟化 □磺化 □加氢 □重氮化 □过氧化 ■其他
危险工艺2
□聚合且具有高温高压、放热深冷工艺过程
□裂解且具有高温高压、放热深冷工艺过程
危险度评价法
结果
序号
单元名称
危险度分值
危险等级
1
液氯存放、使用
5
Ⅲ级(低度危险)
根据浙安监危化[2008]200号文规定,该项目不需要强制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
2010年末前安装    □2013年末前安装 ■未列入要求安装范围
6)本次评价认为,在保证现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运行,通过富有经验且培训合格的管理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进行管理和作业,并认真落实本次安全评价提出的须立即整改意见的前提下,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城北水厂水处理工艺过程中液氯使用符合安全要求。
项目组长
蔡旭东
报告编制人
蔡旭东
报告审核人
徐林梅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世平
项目组成员
   
   
蔡旭东
工程师
0800000000303156
蔡华伟
注册安全工程师
33100092397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1.9.6
蔡旭东、蔡华伟
现场勘查
 
 
 
 
 
 
报告提交时间
2011.10.31
其他需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