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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物流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2/3/2 1:23:52

项目所属行业
危险化学品经营
项目编号
359-2011
项目名称
浙江新安物流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浙江新安物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有机硅工业园区(有机硅基地B功能区块)。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11120日,经营方式为无仓储批发。
本次评价是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危化品经营条件进行安全评价,通过本次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经辨识,企业经营过程中共涉及的危险化学品73种,辨识结果如下:
序号
化学品类别
危险化学品名称
1
危险化学品
黄磷、烯丙醇、硫酸(二)甲酯、氯甲酸甲酯、三氯化磷、氧氯化磷、氯[液化的]、氯乙酸、氰化钾、氰化钠、丙烯腈[抑制了的]、三唑磷、氯甲酸乙酯、二丁基氧化锡、丙烷、丁烷、氧[压缩的][压缩的][压缩的][液化的,含氨>50%]、二氧化硫[液化的]、氯甲烷、溴甲烷、丙酮、乙醚、二甲氧基甲烷(甲缩醛)、甲酸甲酯、2-氨基丙烷(异丙胺)、苯、甲基苯、甲醇、乙醇、乙醇溶液[-18℃≤闪点<23℃]2-丙醇(异丙醇)、正丁醛、乙酸乙酯、二异丙胺、六甲基二硅烷胺、二甲基二氯硅烷、正丁醇、苯甲醚、吗啉、红磷、金属钛粉[含水≥25%]、多聚甲醛、硫氢化钠[含结晶水<25%]、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活性碳、镁粉、铝粉[未涂层的]、碳化钙、三氯硅烷(三氯氢硅)、过氧化氢(双氧水)、高锰酸钾、高锰酸钙、硝酸钙、过氧化环己酮 、过甲酸、苯酚、2-丁氧基乙醇(乙二醇丁醚)、2-甲基苯胺(邻甲苯胺)、乙酸钡、乐果[含量>10%]、硝酸、硫酸、盐酸、磷酸、乙酸[含量>80%](冰醋酸)、乙酸酐、邻苯二甲酸酐、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甲醛溶液共73种。
2
剧毒化学品
黄磷、烯丙醇、硫酸(二)甲酯、氯甲酸甲酯、三氯化磷、氧氯化磷、氯[液化的]、氯乙酸、氰化钾、氰化钠、丙烯腈[抑制了的]、三唑磷、氯甲酸乙酯、二丁基氧化锡共14种。
备注:
第一类剧毒品:氰化钾、氰化钠;
第二类剧毒品:黄磷、三氯化磷、氧氯化磷、丙烯腈、氯乙酸、氯甲酸甲酯、氯甲酸乙酯、硫酸二甲酯、液氯;
第三类剧毒品:二丁基氧化锡、三唑啉、烯丙醇。
3
监控化学品
三氯化磷、氧氯化磷、氰化钠、氰化钾共4种
4
易制毒化学品
共7种:
乙醚、醋酸酐属于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
甲基苯、丙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5
重点监管
危险化学品
氯[液化的]、氨[液化的,含氨>50%]、苯、二氧化硫[液化的]、甲醇、丙烯腈[抑制了的]、甲苯、三氯化磷、硫酸(二)甲酯、氰化钠、苯酚、乙酸乙酯共12种
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过程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
该公司的经营过程中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加工、使用或贮存,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辨识,该公司经营过程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公司在经营场所不存放任何危险化学品,不设也不租赁储存场所;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或供应商承担。
本次评价认为,浙江新安物流有限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现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后,在本次评价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项目组长
蔡旭东
报告编制人
蔡旭东
报告审核人
徐林梅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世平
项目组成员
   
   
蔡旭东
工程师
0800000000303156
蔡华伟
注册安全工程师
33100092397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1.9.15
蔡旭东、蔡华伟
现场勘查
 
 
 
 
 
 
报告提交时间
2011.10.18
其他需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