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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滨江区永芳乙炔经营部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2/3/2 1:36:37

项目所属行业
危化品经营(有储存)
项目编号
432-2011
项目名称
杭州市滨江区永芳乙炔经营部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杭州市滨江区永芳乙炔经营部经营场所位于滨江区浦沿镇浦联村,经营乙炔、氧气2种气体。储存场所为滨江区浦沿镇浦联村浦乐路108号(原杭州南郊化学有限公司内);经营部主要负责人拟变更为虞华芳,安全管理员变更为吴丹。
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杭州市滨江区永芳乙炔经营部经营的乙炔[溶于介质的]、氧[压缩的]属于危险化学品,乙炔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
该经营部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爆炸、火灾、中毒窒息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爆炸是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该经营部气体备货库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通过现场检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安全评价,评价结果如下:
1)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基本符合安全要求。
2)安全管理组织基本符合安全要求。
3)经营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持有安全资格证,仓库保管员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4气体备货库安全条件与国家现有规范标准相比有差距,需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杭州市滨江区永芳乙炔经营部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采取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后,在本评价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条件基本符合安全要求。
项目组长
刘霞
报告编制人
刘霞
报告审核人
张群杰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世平
项目组成员
   
   
刘霞
高工
0800000000203704
徐平
工程师
0800000000303215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1.11.10
刘霞、徐平
现场调研
2011.12.12
刘霞、徐平
备货库现场调研
2011.12.29
刘霞
备货库现场调研
2012.1.6
刘霞、徐平
整改确认
报告提交时间
2012.1.6
其他需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