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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寿昌镇国新氧气乙炔经营部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2/3/2 1:41:27

项目所属行业
危险化学品经营
项目编号
439-2011
项目名称
建德市寿昌镇国新氧气乙炔经营部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建德市寿昌镇国新氧气乙炔经营部注册地址位于建德市寿昌镇桥东路14号,气体备用仓库位于建德市寿昌镇刘家村。经营部于20081月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浙杭安经(乙)字[2008]123016,有效期至2011122日,现已过期。现公司申请换证,经营品种、经营方式等未发生变化。
通过本次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建德市寿昌镇国新氧气乙炔经营部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有:乙炔[溶于介质的]、氧[压缩的]、氮[压缩的]、氩气[压缩的]和二氧化碳共5种,属2.1类易燃气体、第2.2类不燃气体。
2)本次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本次评价范围内无易制毒化学品纯品,但是所评价混合物中含有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丙酮,目前国内没有要求折算管理。上述化学品中乙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3)在经营和储存过程中主要存在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等危险、有害因素。
4)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建德市寿昌镇国新氧气乙炔经营部的经营场所和气体仓库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本次评价认为,建德市寿昌镇国新氧气乙炔经营部在严格遵守现有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前提下,在评价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项目组长
蔡旭东
报告编制人
蔡旭东
报告审核人
徐林梅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世平
项目组成员
   
   
蔡旭东
工程师
0800000000303156
蔡华伟
注册安全工程师
33100092397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1.12.2
蔡旭东、蔡华伟
现场勘查
 
 
 
 
 
 
报告提交时间
2012.1.10
其他需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