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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波磊涂料有限公司10000t/a涂料及稀释剂、固化剂系列产品建设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发布日期:2012/3/26 6:31:13

项目所属行业
危险化学品生产(涂料)
项目编号
008-2012
项目名称
浙江波磊涂料有限公司10000t/a涂料及稀释剂、固化剂系列产品建设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公司涂料生产采用传统的分散、研磨、包装工艺,原生产能力为10000/年水性及油性涂料,其中聚氨酯涂料及配套固化剂、稀释剂等共计625t/a,项目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后生产能力仍为10000/年水性及油性涂料,其中各类油性涂料及配套固化剂、稀释剂8825/年。项目结构调整未涉及生产工艺变更。
1)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及建设项目性质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进行辨识,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共涉及硝化棉、乙酸乙二醇乙醚、溶剂油、甲苯、丁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二甲苯、正丁醇、环己酮、聚氨酯树脂(丙烯酸树脂)、乙二醇丁醚、聚氨酯涂料(丙烯酸涂料)等系列涂料、稀释剂、固化剂、锌粉、铝粉等34种危险化学品。分属第3类易燃液体及第4类易燃固体及遇湿易燃固体。
公司产品中油性涂料(聚氨酯涂料、丙烯酸涂料等)及其稀释剂、固化剂系列产品,根据其生产工艺,产品中含有易燃溶剂11~20%(固含量7085%),均为“含一级易燃溶剂的油漆、辅助材料及涂料(危规号:32198)”或“含二级易燃溶剂的油漆、辅助材料及涂料(危规号:33646)”。
公司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按规定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危险物质危险属性
经辨识,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中有2种物质(甲苯、丁酮)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有2种物质(甲苯、乙酸乙酯)属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品及监控化学品、高毒物品。
3)建设项目生产过程存在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其中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有害因素是毒物危害、噪声危害、高温高湿危害及粉尘危害。存在主要危险因素的场所为危险化学品仓库、生产车间。
4)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仓库(甲类)、1#/2#涂料生产车间等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的火灾危险类别为甲类,上述场所同时存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分属防爆2区、附加2区等。
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建设项目界区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6)本建设项目属精细化工行业,不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浙安监危化[2008]200号文所述炼油、氯碱、硫酸、氟化氢、合成氨危险行业,生产过程也未涉及文件所述硝化、氯化、氟化、氨化、磺化、加氢、重氮化、氧化、过氧化、光气及光气化、胺基化、烷基化、烷基化、电解(氯碱)、裂解(裂化)、聚合等15种危险工艺;采用道化学及危险度评价法进行评价,结果为:生产车间分散罐的危险等级在未经补偿前为“较轻级”(危险程度可以接受);公司涂料及稀释剂、固化剂生产工序的危险度均为Ⅲ级(低度危险)。故,无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强制要求。
7)本评价项目组经综合检查分析后认为:浙江波磊涂料有限公司10000t/a涂料及稀释剂、固化剂系列产品建设项目(产品结构调整)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设立安全许可;项目建设时按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编制《安全技术意见书》,项目符合浙安监管危化〔200991号文所述“简化程序”;安全技术意见书中提出的安全设施、安全措施已基本得到了落实(未落实部分已在第8.3章节已提出整改要求);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相关人员资质条件基本符合规定要求并按规定持证上岗;制定了基本符合要求的应急救援预案。
浙江波磊涂料有限公司10000t/a涂料及稀释剂、固化剂系列产品建设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在按本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后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同时具备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项目组长
徐林梅
报告编制人
徐林梅
报告审核人
蔡旭东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世平
项目组成员
   
   
周东
工程师
徐林梅
工程师
 
 
 
 
   
   
薛荣富
教授级高工
45
詹方瑜
高级工程师
49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2.1.4-1.6
徐林梅、周东
现场调研、资料收集
2012.1.13
徐林梅、周东、技术专家
现场评审
 
 
 
报告提交时间
2012116
其他需公开的